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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竞赛利益链重在动真碰硬
□王 琦
  近日,记者获悉教育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对《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将进一步调整竞赛评审流程、细化竞赛组织要求、加大违规查处力度,更加注重竞赛的育人导向,促进竞赛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彻底斩断竞赛与培训机构的利益链条。(2月28日《潇湘晨报》)
  为规范管理全国性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轻学校、学生和家长负担,2018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办法》,明确规定“举办竞赛过程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商品等”“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办法》试行以来,各地中小学竞赛活动得到了有力规范,但一些地方仍存在着借机开展培训、收费或变相收费、评奖过程不够规范、清单外竞赛违法违规举办等问题。此外,《办法》要求标注的“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也很少有竞赛真正落实到位。一些地方学校甚至仍存在变相将获奖证书作为加分因素的现象。
  竞赛活动的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助长了教育焦虑和“抢跑”思维。如今,按照“双减”政策要求,结合《办法》试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当前竞赛活动管理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减轻学生和家长过重负担,可以说是很及时,很必要。
  彻底斩断竞赛与培训机构的利益链条,重在动真碰硬。一方面,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比如,不妨借鉴对保健品的管理模式,对标注用语的位置、面积、字体等作出明确规定,让“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像“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一样醒目,起到宣传警示效果。
  另一方面,处罚措施必须进一步明确。目前的试行《办法》中,对于教育机构举办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只是笼统地提到“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由于处罚措施不明确,在现实生活中教育部门难以监管,往往不了了之。对于类似情况,有必要厘清相应处罚规则,规定警告、罚款、取消资质等处罚手段,并严格执行到位,违者必究,从而彻底斩断竞赛背后的利益链,规范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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