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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非学科类培训乱涨价成“漏网之鱼”
□戴先任
  据《法治日报》报道,近日记者调查后发现,受“双减”政策影响,今年寒假一些校外非学科类培训价格有所上涨,有些涨幅甚至高达50%左右。“双减”政策出台,引发了教培行业“大地震”,学科类培训机构寒冬来临,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则迎来了春天,这也由此引发了一些乱象。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截至2月15日,各地共排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18.48万个(次),发现恶意涨价机构52个。培训机构拥有自主定价权,但价格过快上涨,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增加了消费者的经济压力,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背离了教育公益属性。“双减”政策出台,也是为了减少学生校外培训负担,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乱涨价,也削减了“双减”政策的效力。
  除此之外,一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还存在预付式消费、退费难乱象。实际上,教培机构预付式消费退费难乱象由来已久,教培机构预付式消费一直是消费维权的“重灾区”,由此引发的纠纷不断,消费者权益也因此受到严重伤害。而现在非学科类培训火爆,类似乱象也就更多发生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身上。
  为了避免非学科类教培成“漏网之鱼”,需要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规范行业发展。比如要完善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制度,推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立法,要探索分类管理,明确学科类培训和非学科类培训概念和划分标准,明晰机构设置门槛和标准等。具体来说,对培训机构乱涨价行为,要加大惩治力度。对教育培训领域预付式消费乱象,也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比如有必要设立退费机制,监管部门要对费用缴付和使用进行限制等。广大消费者也要增强防范意识与维权意识,要理性消费,不要被无良商家忽悠,不要预付大额学费,防止被无良商家收割了“智商税”,一旦权益受损,要积极维权、依法维权。
  “双减”重拳整治校外培训市场,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成了“漏网之鱼”。需要从立法到监管全面跟上,把校外培训市场全部纳入法治轨道,这样才能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教培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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