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课间不妨让学生“皮”一会儿
□王红峰
  对于活泼好动的孩子来说,课间十分钟无疑是他们的“快乐源泉”。下课了,三三两两在操场上追逐嬉戏,踢毽子、打弹珠、跳皮筋、跳绳,满头大汗了再回教室上课,这是20世纪70年代末出生的农村学生的共同记忆。但不知从何时起,中小学的课间十分钟不再有这种热火朝天的场面,孩子们基本被“圈养”在教室里。(9月22日《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908名中小学生家长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5.2%的受访家长称身边中小学“安静的课间十分钟”现象普遍,且在小学中最为突出(77.2%),高于初中的比例(69.8%)。最近,一位家长向“校长会”吐槽,孩子在某校刚上一年级,从上午八点入校到下午四点半放学,课间除了上厕所不能出教室,午饭分发到教室,午休时间孩子也不能随意走动、打闹,只能看书或趴桌子上睡觉。家长们呼吁:把课间十分钟还给孩子,让他们能出教学楼玩耍。
  课间和午休,除了上厕所不许出教室是不少中小学校的规定。究其原因,是一个“怕”字。怕学生受伤,怕承担责任。但学校和老师不能因为怕出事,就把学生“课间圈养”了事!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为此,学校要从推进素质教育、改善学生体质的高度切实负起责任,着力在学生安全教育上下功夫,而不能图省心把学生“拘”在教室。教师除了不拖堂、不变相占用课间时间之外,应指导学生进行安全有益的课间活动,鼓励孩子多出去玩。
  作为家长,要充分理解学校的苦衷,课间十分钟孩子打闹出现一些擦破皮之类的伤害,要冷静分析原因,不能什么事情都赖上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出台指导意见,明确界定学校、教师的责任,在依法治教、建立完善校园伤害保险机制的同时,督促学校改变“安静的课间十分钟”现象,让学生在课间“皮”一会儿,使课间充分发挥对课程学习的调节作用。

报社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 710003 陕西教育报刊 版权所有 陕ICP备08105011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