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治理教育乱收费当出重拳
□沈 峰
  近期,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部分学校打着“自愿”的幌子,通过设立“智慧班”“未来班”等方式巧立名目要求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及学习软件,有的学校甚至为相关企业“搭台唱戏”推介学习软件等,这些教育乱收费行为增加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影响教育公平,社会影响恶劣。(9月20日《湛江日报》)
  目前,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对山西、内蒙古、浙江、河南、广东、云南等地以教育信息化为名乱收费事项实行专项督办,要求有关省份逐一核查乱收费事项,逐项整改到位;要求进一步查处乱收费背后的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对有关单位、学校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公开通报;要求举一反三,迅速开展排查,维护教育公平。
  然而,值得追问的是,类似的治理已经上演过无数次了。公开曝光教育乱收费后,如果各地仍是仅仅给予涉案官员、校长和教师行政问责、收费退还学生等,笔者认为,这对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而言,无非又是打出了一记“海绵拳”,拳头或许很大,但打上去不痛不痒,自然也谈不上什么震慑力。
  而从近几年教育部披露的教育乱收费案例来看,某些校长或教师为了牟取私利,与为学校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绑定成为利益共同体,从而滋生腐败。不得已而为之的乱收费貌似合理,实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而且对教育生态是一种破坏。牟私利的校长和教师忽视了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其所作所为违背了职业道德并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就此而言,对于教育乱收费仅仅处以行政处罚远远不够。因为光靠逐项整改、行政问责等软手段不足以遏制教育乱收费,我们更应该借助“第三方”来制约学校管理者的权力,杜绝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最恰当的方式和途径就是司法介入,把法律之剑引入校园。具体来讲,一是立法机构要明确教育乱收费属于违法行为,在可诉之列;二是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将教育乱收费的处罚法治化,那些巧立名目榨取学生钱财的学校管理者与其他涉案人员,不仅要承担党纪政纪处分,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总之,要想根除教育乱收费,不妨从法治的高度来衡量教育乱收费的性质,以法律严管手段体现出对教育乱收费的“零容忍”与威慑力,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

报社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 710003 陕西教育报刊 版权所有 陕ICP备08105011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