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规范教育惩戒管理必不可少
□贾绍红
  教育惩戒权近两年备受关注。新学期伊始,浙江省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发布了该校首份《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开学这几天,学校组织各班学生在班会课上学习了“细则”内容,在接下来的家长会上,学校还要将“细则”添加到家长手册当中供家长们学习。(9月16日《现代金报》)
  教育惩戒是保障教师行使教育权利、维护校园良好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2020年12月,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订、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提高细则适用性、学生知晓度、家长理解度、教师把握度、学校管理度,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的这些做法,有利于规范教育惩戒行为,赢得家长理解支持,为各校如何管理这方面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首先,要以现实为基,把住“因校制宜”这一细则制订原则。每所学校在校风校纪上都有自己的特点,比如,留守儿童多的农村学校,孩子容易拖欠作业、沉迷手机;规模较大的城镇学校,孩子容易打架斗殴、生活攀比。因此,学校在制订教育惩戒细则时,要发动学生、教师、家长广泛参与,抓住学生易发常发多发违纪行为,广集智慧力量、形成共识合力,增强细则的适用性、可操作性。
  其次,要以教育为主,把住“为教而惩”这一实施宗旨。惩戒是为了教育,不是为了打击、“驱离”违纪学生。因此,在制订细则后,学校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细则内容,帮助教师明确哪些违纪行为需要批评教育、哪些违纪行为需要教育惩戒,哪些情况可以自己实施、怎样实施,哪些情况需要学校实施,确保“教育在先”“不违尺度”;加强教育,让学生懂得犯错并不可怕,只要积极改正,违纪记录可以争取删除,不影响今后的学习和升学,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最后,要以学习为先,把住“认识指导行动”这一实践规律。孩子犯错误,家长闹意见,多因他们对教育惩戒的意义、范围、后果并不完全理解。学校在制订细则后,还要组织学生、家长深入学习,提高学生对细则的知晓水平,帮助学生掌握行为标准,自觉减少违纪行为发生;提高家长对细则的理解水平,帮助家长懂得教育惩戒的积极意义,知道学校还会采取哪些教育措施,赢得他们的理解支持配合,避免因教育惩戒引发师生、家校矛盾,给教育惩戒留下“后遗症”。
  教育是爱的事业,一切育人行为都必须坚持从爱出发。教育惩戒不管是制订细则,还是具体实施,都需要坚持这一点。只有这样,教育惩戒才能深入人心、深得人心,不被异化、滥用,为教育服务,为学生健康成长护航。

报社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 710003 陕西教育报刊 版权所有 陕ICP备08105011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