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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发力遏制未成年人文身
□叶金福
  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要求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6月7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随着文身的流行,文身出现了“低龄化”现象,一些未成年人也纷纷加入到了文身队伍当中,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其实,未成年人文身存有诸多危害和弊端。首先,不利于身体健康。由于未成年人的免疫系统发育尚不成熟,一旦过早文身,可能会导致皮肤伤口细菌、真菌感染,甚至会危及身体健康。其次,不利于思想道德教育。在传统的认知习惯中,文身者的形象总是与“江湖习气”紧密相连。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心智不成熟,极易受其影响,有滑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倾向和危险。再次,过早文身会对以后的人生道路造成一定的阻碍。比如:未成年人文身后参军、从警、报考公务员等都会受限。总之,未成年人文身弊端多、危害大,亟须多方发力进行治理。
  一方面,亟须加大对文身行业的治理力度,不妨出台相关的行业标准,设置“准入制”门槛,对未成年人文身实行“禁入制”,以防范未成年人文身“无序化”,陷入“失管”状态。另一方面,亟须尽快完善关于未成年人文身的法律规范或司法解释,把未成年人文身纳入“法律框架”,通过“立法”形式对文身年龄作出明确的限制,用“法治外衣”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
  当然,治理未成年人文身,学校和家庭也不能“缺席”。学校和家长,应通过家校合育的方式,从教育入手,对未成年人给予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让未成年人理解文身的本质以及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从而让未成年人自觉抵制文身,远离文身。
  治理未成年人文身是一项系统工程。笔者相信,只要设置门槛,立法禁止,再辅以家校合育,就一定能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文身现象,从而共同守护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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