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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高中违规办高考复读班不能止于解散
□维扬书生
  近日,针对网民关于“省示范高中违规办高考复读班”的留言,安徽省亳州市政府第二次回复表示:经核实,亳州市第二中学临时组建文、理科各一个辅导班,目前已解散。(6月3日《潇湘晨报》)
  面对网友的举报,亳州二中辩称:2021年高考结束后,该校部分高考落榜生及家长强烈要求返校学习,请年级老师给予辅导,帮助参加2022年高考。该校年级组考虑到因疫情原因各类培训机构停止线下培训,学生无良好的学习环境,为照顾2021届毕业生,将学生安排至高三各班级学习。似乎亳州二中招收高三复读生实属“情非得已”,是校方顺应学生及家长的要求才办的复读班。
  公办高中办高考复读班,损害的是教育公平。毕竟学校的教育资源有限,复读生挤占应届生升学名额,增加了应届生落榜的概率,这些落榜的应届生再去复读,与下一届应届生竞争,形成恶性循环。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曾印发《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占用公办高中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公办高中违规办高考复读班,背离了教育公平原则,也违反了教育部有关禁令,不能止于解散。解散之后,各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还需做好顶层设计。首先是改革传统的教育政绩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在统计普通高中升学率时,要严格将复读生排除在外,而以应届生的高考成绩作为考核评价学校教学质量的主体依据,同时逐渐淡化升学率,综合考评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这样公办高中想通过复读生提高一本率、名校率的做法就不会成功。
  其次是改变传统的高校录取办法。将往届生纳入社会考生范畴,实行“同时参加考试分开录取”政策,这样就可以既兼顾部分考生再次参加高考的需求,又维护了应届考生的公平权利。
  最后是实行违规办学“一票否决”制。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将“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安排复读生插班”作为公办普通高中申报或复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普通高中及评定其他各项荣誉的硬性条件,将是否办高考复读班与学校考评、绩效考核、干部升迁等挂钩,倒逼普通高中规范办学行为。
  教育公平是最具起点意义的公平,禁止公办高中办复读班是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这样才能保证更多的学子享受优质而公平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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