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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乡镇教师进城引导要跟上
□贾绍红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管理效能,激发教师队伍活力,近日,山东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完善“县管校聘”管理机制,优化乡村学校布局和师资配置,严禁各地采取考选的方式遴选乡镇优秀教师进城。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首在均衡教师配置。“县管校聘”、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音体美等紧缺学科在学区内走教……这些当前正着力推开的教师管理新政就是基于此目的,山东进一步提出“严禁考选进城”要求,限制乡镇教师向城市学校无序流动也是同样的目的。这些新政有的与传统方式有反差,还易出现一时难以理解、难以适应的问题,需要管理部门和教师厘清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相统一。
  比如,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县城学校不断扩建,很多地方为满足县城学校发展的需要,就采用考调的方式每年从乡镇学校选拔优秀教师。同时,一些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也把考调进城作为发展目标。于是在《措施》发布后就有人担忧,这一规定或使乡镇教师难以凭自己的专业发展走出乡村,改变自己的工作生活状态,影响他们的进取热情,虽然短期内有利于乡镇学校教师稳定,但从长远来看对区域教育发展大局是不利的。同时,因为公平竞争的渠道被截断,还可能导致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形成。
  要基于乡镇教育所担负的时代使命来引导教师认识这一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在农村,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关系重大。经过教育脱贫攻坚,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已从办学硬件、办学环境不佳等转到了教师队伍不优、不强及其教育教学方式落后等方面。之前那种集区域力量办重点学校、城市学校的发展思路需要彻底转变,“严禁考选进城”应成为教师流动管理的硬要求。同时,对教师追求职业发展、向城发展也要积极引导,明确相关规定,让他们正确把握事业成功的科学标准和进城发展的更好渠道。
  要从加强教师流动和保障来推动政策落实。教师流动是大势所趋,但要合理。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县管校聘”政策规定,让跨校交流、城乡交流、强薄交流成为教师管理的自然规范,而不是照顾城市学校发展的单向措施。另一方面,要在乡镇教师的利益保障上更重视、更有力,让乡镇教师能过得舒心,收获职业成就和职业幸福。比如,发放乡村教师补贴、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对乡村教师评优评职倾斜……此外,还要加强教育治理,坚决铲除教师管理尤其是教师交流管理中的腐败现象,促进教师安于职守,不在无序交流中徒耗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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