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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职称新政”更好激发教师动力
□戴先任
  长期以来职称评聘备受中小学教师的关注。由于之前的政策对不同教师职级岗位结构比例进行了规定,使得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竞争非常激烈。近日,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印发,不少人期盼“职称新政”能使困扰中小学教师多年的评职称难的情况得到改善。(9月26日《中国青年报》)
  以往,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常年“拥堵”的现象较为普遍。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指标有限,每年的指标都是固定的,很多学校都是前面的人不退,后面的就上不去,教师职称评定常年“排长队”,论资排辈的现象较为严重。评职称难让教师们很容易摸到自己的职业“天花板”,从而大大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如某学校有135名教师待评高级职称,但高级职称指标却只有7个。
  按照《意见》规定,今年的“职称新政”施行之后,各省可以县为单位计算、分配、管理教师的岗位职级。也就是说,初级、中级、高级教师各自所占的比例、如何分配将由各省按照本省实际情况制定,而不再像以前一样在国家层面对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做统一规定。各地可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制定高级教师岗位设置办法。这意味着有更多的中小学教师将有机会评上高级职称。这是对现有职称评聘制度的优化与完善。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本是一种教师激励机制,是为了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给有真本事又兢兢业业的人更多升职加薪的空间,从而起到“能者上、庸者下”的导向作用。职称晋升常年“拥堵”,暴露职称评审方案存在严重的问题,无法正常发挥对教师“论功行赏”、激励教师的正向作用,反倒成了“阻力”,从而影响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的“自我优化”,磨灭教师的“内生动力”。
  “职称新政”将让更多的中小学教师有机会评上高级职称,但也要防范滥竽充数,要确保公平公正,这样才能激发教师的干劲,让教师“工作有做头,前途有奔头”。要让“职称新政”真正落到实处,不仅要能做到“能者上”,还要让“庸者下”。如《意见》提到“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奖优罚劣,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导向,构建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只有这样,也才能让那些能力平平的教师无法再继续滥竽充数下去,从而避免教师队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避免这种现象损害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要让“职称新政”更好激发中小学教师动力,也需要持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坚持让教师朝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大方向行进,从而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消除教师的职业倦怠,不断优化师资队伍与教育资源,让教师队伍永葆活力与向上的“生命力”,这样才能让作为教育事业第一资源的教师,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正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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