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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碎手机” 不如强化教育引导
□张玉胜
  近日,河北秦皇岛一学校在校门口摆放桌子贴“免费碎手机”标识,并在桌子上放着工具,引发网友争议。据悉,这是老师和家长开会想出的妙招。该校校长介绍,为了让学生们看到学校执行新规的态度,震慑一下学生,这才在门口摆了锤子,目前没有出现砸手机的情况。(9月4日《济南时报》)
  “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这是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明确规定。教育部早在2018年就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去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带手机入校,学校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的规定。考虑到部分学生的特殊需要,该《通知》还明确留下“口子”:“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由国家层面的政策规定不难看出,对学生带手机进校虽有“禁令”,但并未“一刀切”堵死;更无对违规带入学校手机的“砸碎”要求,秦皇岛涉事学校的做法显然缺乏政策依据。相反,该校此前规定“学生带入校的手机平时要交由老师保管,有急事可以用,假期也可拿回”的做法,更符合政策要求且具有人性化与合理性。今年祭出“免费碎手机”标识,看似是对“有学生偷带手机不交给老师”的矫正和处罚,但实际上却明显违规。
  手机是学生个人财产,学校无权擅自作出处置;即便有学生带手机进校违规,但错在学生的不当使用,手机并无原罪。不“罚”学生“碎”手机,显然既罚错对象,也浪费资源。在手机早已成为电子信息时代公民标配的当下,一味将中小学生与手机、网络割裂开来,既不现实也不好操作,正确的打开方式应该是疏堵并举、放管结合。
  为防“禁令”落实走偏,教育部还特别强调,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各校要做好家校沟通,家长应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由此解读,“免费碎手机”的做法显然不妥,即使砸碎后赔偿也难脱“违规”,其所谓“震慑”效应也很难持续。与其空摆“免费碎手机”的稻草人,不如扎扎实实地落实完善管理制度,并通过家校合作,加强对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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