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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标准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墙”
□李英锋

  新版国家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以下简称“新标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校园的不同类型和规模,学校大门外、学校周边等16个部位和区域均被列为安全防范的“重中之重”,校园安全防护区域首次从内部延伸到了门口和周边地区。(5月31日《北京日报》)
  新标准是对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的修订,弥补了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方面要求偏低、系统技术指标与新技术应用不匹配不协调等问题。新标准本着以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主要目标,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并针对“总体防范要求”“重点部位和区域”“人力防范要求”等明确了具体的内容和技术规范,给校园安全管理设定了更全面、更科学的标准。
  现实中不少学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操作要求并不一致,有些学校针对安全保护区域的划定、保安人员及安保设施的配置、值守巡逻制度等事项各自为政,管理随意性较强,很容易出现校园安全管理的短板和漏洞,出现种种隐患和风险。
  新标准划出了16个重点防护部位和区域,并把安全防护圈由校园内拓展到校园外——学校门口和周边区域,实现了校园防护关口的前移,给学生和教职员工划出了更大的保护圈,也给学校以及相关部门划出了更大、更清晰的责任圈。在人力防范方面,新标准特别增加了保安员配备数量、巡逻、学生上下学时段护卫等要求。在实体防范和电子防范方面,新标准对校内、学校出入口和学校大门外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均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瞄准了校园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重点措施,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给中小学校、幼儿园提供了权威的安全防护依据,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抓手”,有助于统一校园安全管理的标准,增强校园安全管理的规范性、长效性,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健康无小事,校园安全管理无小事。以国家标准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体现了法治化、精细化、现代化的治理思维,给校园安全防护提供了系统性、机制性支撑。但徒“标准”不足以自行,公安、教育等部门必须加强协作,积极开展新标准的宣传、培训活动,让校园管理人员、安保人员学深学透新标准,全面熟练掌握新标准的操作要求,并健全对校园安全防护工作的检查、评估、考核、督促机制,确保新标准真正落地,以新标准筑牢校园“安全防护墙”,把校园安全风险降到最低,从而实现以国家标准的升级推动校园安全升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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