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本报讯(魏淑敏)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2022年3月开展第4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此次宣传教育月活动以“科学防控近视,共筑光明未来”为主题,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各地和学校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围绕提高爱眼护眼意识、增强户外体育锻炼、纠正不良用眼行为、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强化家校协同合作等五方面活动内容,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聚焦重点难点采取有效措施,利用春季学期开学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公益,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监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名义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做实协同机制,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沟通合作,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围绕提高爱眼护眼意识、增强户外体育锻炼、纠正不良用眼行为、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强化家校协同合作等五方面活动内容,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聚焦重点难点采取有效措施,利用春季学期开学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公益,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监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此名义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做实协同机制,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沟通合作,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