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江西:2025年标准化幼儿园达标率达到70%
  本报讯(记者胡晋瑜)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学前教育发展的引领作用,近日,江西省印发了《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在基本认定条件方面,《办法》指出,参加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大于等于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面积大于等于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44平方米,不达标不得参评。2017年以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应尽快有计划通过改扩建或减少招生人数等措施逐步达标。近3年发生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参与认定。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不达标不得参与认定。
  在认定范围方面,《办法》明确,凡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由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社区、村(居)委员会及公民个人举办的,招收3至6岁儿童并登记注册的幼儿园,都必须纳入标准化幼儿园建设管理,进行评估认定。
  在工作目标方面,《办法》强调,分年度推进全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工作。2022年,全省标准化幼儿园达标率达到15%,2023年达标率达到30%,2024年达标率达到50%,2025年达标率达到70%。
  此外,《办法》表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幼儿园应组织全园教职工认真学习、对照《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实事求是进行自查和测评,达到相应分数,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认定。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可组织2次(每半年一次)集中评估认定工作。

报社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 710003 陕西教育报刊 版权所有 陕ICP备08105011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