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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展首批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培养对象遴选工作
  本报讯(记者陈栋) 为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学校高层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近日,陕西省印发了《关于做好陕西省首批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首批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培养对象遴选工作。
  据悉,首批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培养对象遴选工作于2022年6月启动,通过建立和主持学习共同体(骨干校园长工作室),构建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专业发展体系,引领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使用与考核情况,到2023年底命名一批优秀校园长,到2024年6月命名一批领航校园长。遴选对象为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正职校园长(含执行校园长)。首批省级优秀校园长拟遴选60名,省级领航校园长拟遴选30名,按130%下达推荐指标。
  《通知》明确,申报优秀校园长和领航校园长,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段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心健康;任正职校园长3年以上,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近5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360学时。近5年在学校管理或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当地基础教育领域享有一定声望并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奖励或称号;长期扎根乡村、办学业绩特别突出的或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乡村学校校园长;获得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称号、且办学业绩特别突出的校园长,可适当放松条件。通过教育部名校园长领航工程培养的校园长,可申请认定为陕西省优秀校园长并直接申报陕西省领航校园长;通过教育部优秀校园长高级研究班的校园长,可直接申报陕西省优秀校园长。上述两类人选年龄可适当放宽。
  此次遴选按照个人申报、县级推荐、市级评审、省级评审、结果审定的流程进行。陕西省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兼顾区域、城乡校园长差异,合理确定各个学段校园长的申报比例,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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