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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跨校参加打开寒暑期校内托管新天地
□关育兵
  据《中山日报》报道,近日,广东省中山市教体局草拟了《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寒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直属学校以校为单位开设寒暑期托管服务,镇街以区域为单位确定托管服务承办学校,学生以就近原则可跨校参加,努力实现有需求学生全覆盖。
  从课后服务到寒暑期校内托管,越来越丰富的公共服务,有益于满足孩子们健康成长的需求。需要明确的是,无论课后服务,抑或寒暑期托管,都是为家长提供更加丰富的选择,是否要参与既要看家长的现实情况,也要看学生的需求。要达成这样的目的,必须遵循课后服务的原则,即不得把其作为学校学科教学的延伸,不得利用托管服务时间讲授新课。也就是说,基本托管、素质拓展、学科指导、实践教育等,是寒暑期托管的正确方向。坚持这样的原则和方向,才能把“双减”真正落到实处,也才符合课后服务的宗旨。允许学生跨校参加,是有益于贯彻这样的原则,坚持这样的方向的。
  寒暑期托管越丰富,越有益于吸引学生,也越有益于学生的成长。然而,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比如学校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办学特色等所限,每个学校所开设的寒暑期托管服务,必定难以满足所有孩子的需求。允许学生跨校参加,可以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感受不同的校园文化,接触不一样的老师和伙伴,这对于丰富学生的生活、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都是有益处的。因此,在学校自主确定托管活动项目的同时,不妨加大统筹力度,在一定区域内,根据不同学校的条件和所长,实施差异化服务,统筹安排寒暑期托管的重点项目,或许更有利于提高寒暑期托管的质量,给予学生成长更有益的营养。
  此外,允许学生跨校参加寒暑期校内托管,也有利于减轻家长、尤其是部分上学距离较远的学生家长的接送负担。如寒暑期一些孩子可能在祖父母等亲友家居住,不允许学生跨校参加校内托管,无疑会让这些学生面临二选一的困境。
  作为公共服务,寒暑期校内托管理应打破学校之限,着眼于孩子的成长,满足更多家长和学生不一样的需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有益于推动不同学校立足自身条件,扬己所长,办出特色,提高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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