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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施“优师计划”:定向培养脱贫县中小学教师
  本报讯(记者孙永涛) 采取定向方式面向56个脱贫县培养本科层次师范生,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到脱贫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7月6日,《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由八部门印发,旨在从源头上改善脱贫县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根据实施方案,从2021年起,陕西省每年招收“优师计划国家专项”师范生80—200人,“优师计划地方专项”师范生600—800人,采取定向方式由部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面向全省56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培养本科层次“优师计划”师范生,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须按定向就业协议约定,到脱贫县(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履约任教6年。
  据了解,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培养任务,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等地方师范院校承担“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培养任务。“优师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可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务。
  “优师计划”师范生免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毕业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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