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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之物惊堂木
□卜庆萍
  古代衙门审案时,案台上都有一块长方形的硬木。这块硬木,古时称惊堂木。
  惊堂木的正式名称叫“气拍”,也叫醒木、界方、抚尺。据《国语》记载:“惊堂木,长六寸,阔五寸,厚二寸又八。添堂威是也……”可见,惊堂木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出现,各级衙门开庭时已开始使用。
  其实在古代,根据使用人的不同地位和级别,惊堂木名称各异。皇帝使用的惊堂木称作“龙胆”,亦称“震山河”,意指皇帝一拍四海皆闻,以显示其至高无上的权威。皇后使用的称为“凤霞”,同是非常显贵的。丞相使用的称作“运筹”,亦称“佐朝纲”,意为辅佐、帮助朝廷安邦定国。将帅使用的称为“虎威”,亦称“惊虎胆”,用以震军威。只有普通官员手中的那个小木块才叫“惊堂木”,亦称“惊堂”。
  惊堂木的重量也有规定,净重应该是二斤十三两五钱四分。“二斤”代表南北两京,“十三两”代表南七北六十三省,“五钱四分”则代表五湖四海。按照这些寓意推断,惊堂木重量的规定,应在明朝永乐迁都北京以后,因为只有那时的行政区划,才符合惊堂木定规的这些寓意。
  经历代制度的沿革与演变,惊堂木开始只是皇帝和官员才能使用,后来广泛流传到民间。上至“九五之尊”的皇帝,下至“三教九流”的艺人,皆可使用“惊堂木”这种物事。民间使用的“惊堂木”,根据不同行业,亦有不同的寓意名称。僧人使用的为“振垃”“戒规”“醒术”“驱邪”“含牌”,用以醒神。道士使用的叫“镇坛木”,兼有法器的作用。教书先生使用的称为“醒误”,亦称“呼尺”,用以维持课堂纪律。当铺所使用的称作“唤作”,药铺、医生使用的称作“慎沉”“审慎”,客栈柜房使用的叫作“镇静”。说书艺人所用的除了“醒木”,还称其为“过板石”“拎儿”,或叫“止语”。开讲前,艺人举起一拍,意在提醒听众,说书马上开篇了。
  起初,惊堂木并无图案,为了用起来方便,将其顶面做成了弧形。到了唐太宗时期,从美观上考虑,有人开始在惊堂木上雕刻动物图案,有龙,有虎,有狮,不一而足。武则天永昌年间,朝廷把惊堂木图案规定为龙形,取龙乃皇权象征之意。宋代惊堂木图案为卧龙,龙、龙纹大都三爪或四爪,张牙舞爪。元代仍刻三爪或四爪龙形,只是嘴尖头大,颈细身肥。明代的龙形又略有变化,嘴凸头大,颈粗身肥,刻有五爪,且头上有角。清朝康熙年间,又将惊堂木上的龙形加以修改,使之嘴缩身瘦,看起来就像一条小蛇。惊堂木原本有形无图,随着朝代的变迁,逐渐将龙的寓意深含其中,增加了厚重的历史文化色彩。
  惊堂木即为拍案之物,选料上当然极为讲究,多为质地坚硬,纹理细腻的高档红木,如檀木、酸枝、黄花梨、鸡翅木、黄杨木等,这样的木质敲击桌案时声音响亮。但也有用桑、枣、黑槐木制作惊堂木的,同样结实耐用,叩案起威。
  惊堂木就这样一步步从历史中走过来,直到民国初年,庭审的法官使用的依然是惊堂木。2002年6月1日起,我国人民法院改用“法槌”,以另一种新的形式,清澈明晰地体现法律尊严,维护庭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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