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起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违规收费典型问题被查处通报
本报讯(记者丁洪刚) 为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日前,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5起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报》指出,河北、山西、海南、江苏和山东五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一是河北省保定市第七中学推广平板电脑教学违规收费问题;二是山西省运城市运康中学强制学生办理电子学生证违规收费问题;三是海南省琼海市海桂学校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违规收费问题;四是江苏省盐城市24所幼儿园违规收取家长观看监控费问题;五是山东省东营市10所幼儿园违规收取家长观看监控费问题。
《通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严禁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平板电脑或教育APP,学校不得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家委会等名义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以教育信息化为名的乱收费问题,进行摸排核查,制定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通报》指出,河北、山西、海南、江苏和山东五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一是河北省保定市第七中学推广平板电脑教学违规收费问题;二是山西省运城市运康中学强制学生办理电子学生证违规收费问题;三是海南省琼海市海桂学校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违规收费问题;四是江苏省盐城市24所幼儿园违规收取家长观看监控费问题;五是山东省东营市10所幼儿园违规收取家长观看监控费问题。
《通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严禁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平板电脑或教育APP,学校不得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家委会等名义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以教育信息化为名的乱收费问题,进行摸排核查,制定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