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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怎样招录和培养?
  获批“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的高校应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学科特色等制定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招生简章报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后,于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并于4月份按高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生均需参加统一高考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须于7月5日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高校需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采取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进行培养。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再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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