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落实“公民同招”政策
本报讯(记者杨乐) 4月28日,陕西省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政策公布,明确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陕西省明确,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陕西省要求,要科学合理划分学区。各地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目前还未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关于“公民同招”政策,陕西省明确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同时,陕西省要求,要做好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优化流程规范采集,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监督严肃问责等六个方面的工作。
陕西省明确,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陕西省要求,要科学合理划分学区。各地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目前还未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要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合理稳定就学预期;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将热点学校分散划入相应片区,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
关于“公民同招”政策,陕西省明确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报名)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同时,陕西省要求,要做好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优化流程规范采集,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监督严肃问责等六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