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当前版:07版
本期发布:
综合素质评价改革难在哪里
□高 鹏
  近年来,一些省市和地区在中考新政中都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成绩与评价实施办法,并做了进一步说明与完善。但在该项举措具体实施推进的过程中,广大家长和教师对其还有很多担心,如担心其准确性、可用性,担心其与录取挂钩,是否会落入“应试”窠臼……以实际情况来看,他们的这些担心并非多余,综合素质评价虽说在更全面评价学生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但实践中如何具体实施好、应用好它,的确还存在不少难题。
  首先是评价主体的专业化仍不足。家长、教师和学生个体都成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评价主体多元化、不专业,以及实际操作基本上还是一种单向的、自上而下的鉴定性评价,这些都容易导致评价结果失真与互相矛盾,从而影响到评价结果的公正性。
  其次是内涵建设的科学性仍不够。从多数地区已发布的评价实施办法看,他们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具体内容上仍存在设置交叉重复、等级界定不清、没有考虑城乡区域差异等问题,在评价方法上大多还是定量化的等级评价模式,而绝大多数学生评价只是为功利性地完成上级任务和升学率而服务,真实性较低。与此同时,由于目前各地区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构建尚未完善,评价指标的分解差异大且合成的完整性差,内涵建设的诸多不科学因素,势必会影响综合素质评价的信度和效度。
  最后是评价的社会监督和保障机制仍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套对综合素质评价行之有效的社会监督和保障的完整机制,因此面对主观性评价强、易受人情因素干扰以及学校升学率诱惑等情况,很容易产生评价诚信缺失与道德滑坡的困境,最终影响综合素质评价的公正性。除此之外,由于长期受“分数优先”理念与实际操作的影响,综合素质评价在其推进实践中更多的还是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大多数基层学校对其还缺乏主动理解、主动接受的意愿,如此就难以避免地造成综合素质评价在内涵建设、时效推进方面产生问题。
  作为一种先进的理念,综合素质评价的普及和推广对进一步深化考试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意义重大。但理念再先进,要转化为可以在实践中具体操作的模式,还需要探索与完善的过程。要想真正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基础教育的重要指向、指导作用,关键还在于促进评价主体专业化、完善评价的社会监督和保障机制等,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及时修正。尤其是在当前大多数基层学校对于综合素质评价处于自我摸索、探寻阶段的情况下,最重要的是先行提升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有效地发挥出其核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