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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违规教师必须依法依规
  岳晓丽
  据《北京日报》消息,吉林省前郭县教育局日前成立专门调查组,开展调查“某教师在本校学生月考监考时网上直播”一事。目前,涉事教师已经停职。
  网上直播的危害有多大,造成哪些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教育中的哪些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教育部门曾经出台的哪些规定?然后,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应的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才能让有错误的教师心服、口服,同时,也警告其他教师,规定不是“纸老虎”或者“稻草人”。这才是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应有的态度。
  因此,面对教育中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各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不能一味采用息事宁人的态度,急着“打”,而是要首先考虑自己在管理中有哪些失误和不足。教育了吗?教育到位了吗?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了吗?监督及时跟进了吗?然后,才是处理涉事学校和有关教师。这才是一个正确的管理流程。
  教师是教育教学中重要的资源,在各基层学校可以说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旦教师犯错,就急着开除,所空的缺又如何弥补?这既是对教育的不负责,对基层学校的不负责,也是对教师的不负责。
  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教师,爱护好教师。教师在发展成长过程中,因专业能力不足,法律素养不足,方式方法不当,进而产生一些大大小小的失误,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对待这部分教师当以教育为主,以批评为辅,尽量少用开除,或者避免开除。要给予教师改过自新的机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当然,对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者自当例外。
  要提高网络舆论的应急处理能力。在网络时代,些许事件可能引发网络舆论风暴,这是难以避免的。对此,各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置能力,依据流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既不能过度,也不能包庇纵容,不能一出现问题,就忙着处置教师来“灭火”,不能把教师当成“软柿子”来捏。
  总之,处理违规教师不能盲目,不能带有“权力的任性”,而是要合情合理合规,把严格要求和热情关怀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让广大教师有一种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