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本报讯(记者陈栋)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浙江省印发了《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深入推进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改革。到2035年,全面形成体现中央要求、富有时代特征、彰显浙江特色的高质量教育评价体系。
在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方面,《方案》要求,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加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在学校评价方面,《方案》要求,突出立德树人成效根本标准,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形成良性循环。改进幼儿园评价,深化中小学校评价,完善职业院校评价,改进高等学校评价。在教师评价方面,《方案》强调,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
在学生评价方面,《方案》提出,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道德素养评价,开展学习素养评价,强化体育素养评价,改进美育素养评价,加强劳动素养评价,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用人评价方面,《方案》明确,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破除“唯名校”“唯学历”倾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方案》明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深入推进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改革。到2035年,全面形成体现中央要求、富有时代特征、彰显浙江特色的高质量教育评价体系。
在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方面,《方案》要求,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加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在学校评价方面,《方案》要求,突出立德树人成效根本标准,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形成良性循环。改进幼儿园评价,深化中小学校评价,完善职业院校评价,改进高等学校评价。在教师评价方面,《方案》强调,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
在学生评价方面,《方案》提出,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道德素养评价,开展学习素养评价,强化体育素养评价,改进美育素养评价,加强劳动素养评价,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用人评价方面,《方案》明确,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破除“唯名校”“唯学历”倾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