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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
2025年整体实施,高考实行“3+1+2”模式
  本报讯(记者 孔祥娜) 6月27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建林公布并介绍6月22日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实施方案》明确了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时间点:从2022年全面启动,2025年整体实施;回答了“考什么”“怎么考”“怎么招”等关键问题;打破了传统的文理科“固定组合”考试模式;改变了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学生的模式,转向“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突破了单一高考录取途径,转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
  据悉,此次改革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几大项:一是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考试每年组织1次,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14门科目。
  选择性考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的重要依据。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统一高考科目结束后进行,成绩当年有效。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学生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二是普通高中学校要依托电子化平台记录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参考。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三是实行“3+1+2”模式,“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和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此外,自2025年起,除提前批次外,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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