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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法治引擎,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之际
   □史吉海
  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既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法治成果,也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更是有效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对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法律体系,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意义重大而深远。
   《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该法是新时代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开展得如何,既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近年来,我国家庭教育工作虽已取得长足发展,但仍存在诸如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度预期等偏差行为,影响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在全力推进国家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今天,优化法治政策支持路径,拓展法治政策供给空间,对于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内涵、主体、内容及方式,规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了社会的协同作用,对家庭教育失责或教育偏差行为等给予法律规约,从而使《家庭教育促进法》成为开展家庭教育的基本遵循和法律依据。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十四五”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家庭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养成儿童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促进儿童个性发展、塑造儿童健全人格的重要使命,对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国家制定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以法律的方式,在全社会营造依法开展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为家庭教育助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亮点
  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表明以儿童“个体成才”为特征的家庭教育“个人价值”,已与国家公共政策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等融合在一起,从而使家庭教育由私人领域的“家事”,上升为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国事”,体现了中华传统“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的文化情怀。
  家庭教育的政府职能凸显,使教育共同体建设得到强化。《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章第六条、第七条专门对政府履行家庭教育指导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三章更是详细阐述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支持责任,从不同角度对所列部门各自应履行的责任进行了规约。如此之多的部门参与支持家庭教育,更加体现出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至四十七条,专门对社区、中小学校及其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出了要求。《家庭教育促进法》把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统统纳入家庭教育工作支持系统,从而形成了教育共同体,使家庭教育成为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关注的一项国家事业,也使家庭教育的育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更加突出。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路径
  立足人民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深刻总结了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坚持人民至上”的宝贵历史经验。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就是要立足家长需求和人民满意,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要关注儿童发展,真正体现以服务儿童成长为肇始,以促进儿童成人为目标的政策发展导向;要保障儿童生命安全,真正体现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为核心,以保障儿童生命安全为根本的政策价值取向。
  立足家教实践,加大宣传力度。《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实离不开大力宣传与普及。一是充分利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及各种新闻媒体、家长学校等,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真正让广大家长及社会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二是党政机关、教育系统等要带头学习,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三是立足家庭教育实践,督促家庭、社会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法律规定,逐步形成全社会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良好氛围。
  立足法治驱动,强化促进机制。《家庭教育促进法》应立足法治驱动,强化促进措施。一要强化政府主导,积极协调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二要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条例或细则,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实施;三要贯彻“双减”目标,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促进法律规范精准落地;四要立足儿童培养,帮助父母“依法带娃”“科学带娃”,为父母行使天赋教育权利赋能;五要制定考核机制,以考核促落实,以绩效促实效。
  立足执法检查,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除了学习、宣传及相应机制的建立外,还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级人大及相关执法检查机关要适时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惩治;要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维护《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权威,形成法律威慑力,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真正让《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