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长期在教学一线的语文老师,为了让学生学会习作,爱上习作,笔者总结多年教学经验,希望可以提供相关的习作思路,为学生提供一定帮助。通过对教材、教学参考资料,以及新课标的研读,并结合相关的教育教学书籍,笔者将如何习作归纳为以下三点。
让学生学会审题 审题是写好一篇作文的必要条件和前提。笔者认为,在审题的时候,学生必须要从命题人的要求中读出以下三个方面的信息。
1.题目。首先要弄清命题人要求你在什么样的题目下进行写作,是全命题、半命题,还是自拟题目。全命题我们没有选择权利,只能无条件遵循。比如,题目《穿越迷雾》,不管是现实中的雾霾,还是抽象化的生活中的困难,都必须要紧紧围绕命题人给出的题目。而半命题我们还可以找出没限制的范围,思考能写哪些内容。比如,《 让我成长》这个题目,我们可以填写快乐、伤心、困难、磨练等,可以写生活中的真实经历。自拟题目需要结合写作范围和写作对象,在写作的过程中思考。
2.篇幅要求。一般命题人都会明确要求,但在教学中需要提醒学生的是,务必要弄清“不少于/不低于”“以上”“以内”“左右”几个具体要求之间的区别。比如,习作要求“不少于/不低于500字”“500字以上”就是要求必须达到500字;“500字以内”则要求最多不能超过500字;而“500字左右”就是说在500字上下,笔者一般建议最好在480到520字之间。弄清上限、下限和中界,有助于学生在习作过程中把握篇幅。
3.写作范围。命题人一般都会给出一段文字进行说明,有的是界定性要求,例如题目《一件最感兴趣的事》,这就要求学生的写作范围必须是“一件事”,且必须是“最感兴趣的”;有的是示例性要求,例如题目《难忘的 》,说明学生可以写人、可以写物、可以记事。在审清写作范围时,学生必须弄清楚,题目要求你写的是人还是事,并且是怎样的人或者事。
让学生学会思考 要帮助学生,引导他们清楚自己能写什么。根据命题人指定的写作范围,根据学生的个人经历和日常学习,确定哪些是最符合命题人意图的。经过这一系列的思考,学生能写的和命题人要求写的自然而然就接轨了。例如《一件有意义的事》这个题目,审题后明确命题人要求写的是事件,学生可以思索,自己的印象中都有哪些事,哪些事还记忆清晰,这里必须注意,一定要是自己记忆清晰的事,否则肯定写不好。然后需要思考的是,在记忆清晰的事情里面哪些又是“有意义的”,这些都弄明白了,也就达到了思考的目的。
让学生学会理顺思路 理顺思路就是要让学生弄清楚怎么写。要想清楚从哪里开始,开头怎么开,先写什么,后写什么,中间怎么衔接,结尾怎么结。比如,写《我的爸爸》这个常见的题目,要思考自己的父亲有哪些特点,其中最明显的特点是什么,哪一个特点用哪个事例最能凸显,开头是用“我的爸爸是一个……”这样开门见山式的描写,还是用“人人都有特点,而……”这样传统的描写;是用“我的爸爸他不但……而且……”这样的过渡,还是“……是他的外在,在内心深处爸爸还是一个……的人”这样的过渡;最后是以“这就是我的爸爸,一个既……又……的人”这样简单方式结尾,还是以“爸爸用他的实际行动教育我要成为一个……样的人”这样意味深长的方式来结尾。把这些问题都想清楚,那么习作基本就完成了一大半,接下来按照框架有条不紊地写就可以了。
此外,要提醒学生不能忽视特殊句式和修辞手法的运用。在叙事或抒情时,要恰当地使用修辞或特殊句式让习作的句子变得生动形象,从而增强文章的表达效果。
(作者单位:陕西省武功县代家乡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