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课之外校园霸凌治理更需教育智慧

□王 威

字数:1382 2025-05-21 版名:声音
  广东某校教师以停课手段惩治“带头孤立同学”的学生一事,引发舆论关注并呈现两极分化。支持者视其为“雷霆手段震慑霸凌”的果敢之举,质疑者则担忧其演变为“以暴制暴”的教育失范。在这场争论中,教师惩戒权的边界、校园霸凌的治理逻辑、教育本质的认知偏差等问题交织碰撞,揭示出当前校园管理中的深层困境。教育惩戒从来都不是“罚与不罚”的选择题,当停课成为一种速效却粗暴的应对策略时,我们更需要追问:惩戒的目的是摧毁还是重塑?教育的本质是惩罚还是唤醒?
  孤立作为校园霸凌的隐性形态,其危害性常被低估。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数据显示,超过60%的中小学生曾遭遇语言或关系霸凌,而“集体排斥”恰恰是关系霸凌的核心手段。心理学研究证实,长期被孤立的青少年大脑杏仁核活动异常,焦虑水平接近创伤后应激障碍患者。广东案例中的教师显然捕捉到了这种伤害的严重性,其疾言厉色的态度折射出教育工作者对霸凌行为的零容忍立场。但值得深思的是,停课三日能否真正瓦解施害者的权力结构?当施害者被强制驱逐出集体时,是否在客观上强化了“用暴力解决问题”的行为模式?这种以物理隔离代替心理引导的方式,恰似用创可贴贴合动脉破裂——短暂止血却无益于病灶根除。
  教育惩戒的合法性边界在此事件中遭遇严峻挑战。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停课适用于“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对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情形,且最长不得超过五日。本案中,学生行为虽构成心理侵害,但尚未达到规则明确列举的适用标准。教师越过警告、训导等渐进式惩戒措施,直接采用停课这一“终极手段”,是否过当?更值得警惕的是,惩戒过程中未见对施害者行为动机的溯源分析,教育者便错失了探寻行为本质的最佳窗口。当教师用停课惩戒时,表面上维护了班级秩序,实质上却将教育窄化为权力博弈,这种思维定式恰是滋生新型霸凌的温床。
  破解孤立型霸凌的困局,需要构建“惩戒—修复—预防”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对其有效干预需遵循“坚定非暴力、重建关系网、培育同理心”三原则。首先可启动“行为冻结”程序,通过暂时调整座位、限定活动范围等即时措施中止霸凌;继而搭建“修复式对话”平台,引导施害者倾听受害者感受,邀请旁观学生反思群体压力;最终实施“社会情感能力”培养计划,通过角色扮演、冲突调解课程提升学生的共情能力。
  教育惩戒的艺术在于把握“破”与“立”的辩证关系。停课作为惩戒手段并非不可使用,但其价值应体现在为教育转化争取时间与空间。理想的处理流程应是:在停课期间同步启动家庭教育指导,运用“认知行为疗法”纠正施害者的错误归因;复课时设计“回归仪式”,帮助其重新获得集体接纳;后续通过设立“同伴支持委员”等制度防范二次伤害。
  根治校园霸凌终究要回归教育本质,任何惩戒措施都应以促进学生精神发育为旨归。当教师怒斥“再出现一例试试看”时,其威吓背后暴露的恰是教育策略的贫乏。面对复杂的学生行为问题,我们需要的不是快意恩仇的惩戒快感,而是细密绵长的教育耐心。唯有将每次危机转化为教育契机,让惩戒成为促进学生社会化的阶梯而非排斥异己的工具,校园才能真正成为滋养生命的沃土。
  教育的终极使命是唤醒而非征服。停课风波不应止步于“该不该罚”的争论,而应促使我们重新审视惩戒的教育内涵。当教师放下“杀一儆百”的惩戒权杖,转而运用教育智慧化解矛盾,用专业能力修复关系,用人文关怀滋养心灵,校园才能真正成为守护学生成长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