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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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版名:新闻
本报讯(记者 薛小琴)记者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获悉,5月16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25年度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正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6月15日前,各市(区)人社、教育部门及省级有关单位确定本地区(单位)申报方案,并公布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8月25日前,申报人员提交个人申报材料。9月25日前,各用人单位、市(区)人社部门完成逐级审核工作。评审及考核认定结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通知强调,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陕西省的中小学教师,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任职条件,由各市区(单位)在职称申报系统中报送确认材料。已评聘非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转换到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在职称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
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的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30%(含职称确认、职称转换人员)。领导职务包括: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校长、副校长,教研机构(含电教馆)正副职,幼儿园正副园(院)长。
此外,符合《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的申报人员,可通过绿色通道考核认定。
通知要求,6月15日前,各市(区)人社、教育部门及省级有关单位确定本地区(单位)申报方案,并公布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8月25日前,申报人员提交个人申报材料。9月25日前,各用人单位、市(区)人社部门完成逐级审核工作。评审及考核认定结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通知强调,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陕西省的中小学教师,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任职条件,由各市区(单位)在职称申报系统中报送确认材料。已评聘非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转换到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在职称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
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的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30%(含职称确认、职称转换人员)。领导职务包括: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校长、副校长,教研机构(含电教馆)正副职,幼儿园正副园(院)长。
此外,符合《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的申报人员,可通过绿色通道考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