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欺”评“优”还需要“打补丁”

□张小军

字数:1013 2025-03-26 版名:声音
  近日,四川省德阳市教育局出台新规,将“校园欺凌”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被认定为“校园欺凌”的学生不得被评定为B以上等级。按照当地的录取规则,这意味着,学生一旦被认定“校园欺凌”,将无缘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3月6日光明网)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具有对象的专一性、行为的反复性、手法的多样性、伤害的严重性等显著特征,对存在校园欺凌的学生实施一定的惩治,有利于减少校园欺凌现象发生,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初升高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利用这个节点对存在校园欺凌的学生加以限制,效果值得期待。然而,也正因为其重要,面对限“欺”评“优”这一新举措,自然也会引发一些新的担忧。
  一是如何做到“限”而有据。学生之间发生语言冲突、推搡行为,在一般情况下过一段时间就淡化了,并不会对学生留下什么不良影响,但个别学生、家长却有一颗“玻璃心”,只要遇到这种情况,就一定要分出个子丑寅卯,甚至要求学校必须给此类行为扣上“校园欺凌”的帽子,而学校管理者及相关方面出于综合考虑有时又不得不低头迁就。如果这类学生因此就被限制评优,影响升学,显然就遭遇了不公平。落实限“欺”评“优”,还需教育部门、学校和相关方面在确认校园冲突是不是校园欺凌时,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做到限而有据,限而合理。
  二是如何防止以“限”代育。防校园欺凌,一方面需要引导学生认识到这种行为会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造成持续、较重的伤害,不欺他人;另一方面需要引导学生认识到这种行为也会对自己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遇到矛盾自觉避让控制风险。为防止防欺凌教育和限“欺”评“优”政策变味,学校要加强教师教育和自身建设,督促教师和自身在校园欺凌防范上综合发力,拒绝路径依赖。
  三是如何落实“限”而促长。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谁能保证不犯错误,好的教育是让学生在犯错之后能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防范错误,而不是以惩戒截断犯错孩子的进步之路。那些有校园欺凌劣迹的初中生确实需要为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买单,但也的确需要有措施为他们提供一个改错的机会。这就要求,在限“欺”评“优”的过程中,要有一个“回头看”的环节,看他们是否真正痛改前非了,看曾经遭受欺凌的孩子是否原谅了他们,对是否要“限”、能否减“限”、怎么“限”作出科学的评判,以免违背了教育本义。
  总之,限“欺”评“优”在防校园欺凌上确实是一大突破,但要把这个好办法用好,还期待打一些“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