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做好“幼有优育”新答卷
□邹万理 柯艳
字数:1587
2025-03-19
版名:新闻

“幼儿园就在家门口,接送真方便。”
“是啊,老师也很好,孩子闹着要到幼儿园去。”
……
群众的感受是一把最好的尺子。近年来,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将补齐学前教育短板作为推动教育发展的攻坚工程、促进社会公平的民心工程,着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质量不均衡”等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科学决策,增加学位供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关于“合理配置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发展差距”的要求,高新区按照“统筹规划、公益普惠、优质发展”的原则,将幼教资源布点规划与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的实际相结合。经过几年攻坚克难,通过“投资新建、开发商配建、老园改建”三维发力,目前高新区新建小区配套园19所,改造村组园7所,拥有学前教育学位9000余个,全面满足了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求。尤其在新建小区审批中,严格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安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中“规划建设1000户以上居民住宅区的,必须配建小区配套园”要求,从源头上保障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超前谋划,引领教育发展
高新区积极探索3岁以下托育服务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果。辖区19所小区配套园均具备托育功能,可容纳2000余名幼儿入托。截至2024年底,有9所幼儿园取得托育资质,实际提供学位1000余个,基本满足家庭入托需求,为优生优育提供环境支持。
多元投入,夯实普惠基础
2020年教育部出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高新区对标蓄力、固长补短,在全市率先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达标评估,以评促建,全力推动学前教育发展。高新区制定了《安康高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逐年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评估;印发了《普惠幼儿园分类定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民办园可接受、财政可承受”原则,采用“举办者自筹+财政奖补”机制,依据专家团队评判结果和在园幼儿数,以每生每月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五个等级标准进行财政补助。自2020年以来,高新区累计兑付幼儿园专项奖补资金9744.26万元。2024年3月,高新区被陕西省教育厅确立为陕西省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试验区。
规范管理,铸就教育品牌
高新区构建了“345”(三前置:规划审批、运营模式、质量评估前置;四统一:管理制度、收费标准、考核体系、发展规划统一;五创建:普惠园、示范园、智慧园、基地园、特色园创建)管理模式,落实“一园一策一特色”方案,塑造优质学前教育品牌。通过闭环管理机制,创建市级普惠园23所、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8所,打造数字化标杆园7所,关闭办园条件不达标、管理不规范幼儿园3所,全区办园水平高位推进。2024年3月,高新区第九幼儿园被陕西省教育厅确立为陕西省幼儿园保育质量提升实验园。
专业赋能,托举幸福童年
高新区建立“四阶四维”师资发展体系,拓宽“新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四级成长通道,构建“理论筑基、园本研修、跟岗实践、成果展示”四维融合培养模式,着力解决幼教队伍与学前教育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探索“民办+公办”教师互补机制,按照“强园+弱园”城乡一体化办园模式,通过园本、园际和区级教研活动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目前,全区幼教从业人员1310人,其中专任教师629名(持证率89%)、保育员324人(持证率93%),资质信得过,教师教得好成为不争事实。
创新驱动,重构教育生态
高新区加速落地“1+N”发展格局,以省示范园为龙头,以公办园为基地,以市级示范园为片区实战单位,通过省市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运用集体研学、专家讲座、互动交流等形式一体化开展“学、培、研”活动,打造货真价实的“课程共建、师资共培、活动共办”学前教育共同体。通过几年来的系统性改革与创新实践,高新区学前教育已形成“广覆盖、有质量、多样化”的发展格局,真正实现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的跨越式发展,为新时代区域学前教育改革提供了鲜活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