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字数:585 2025-03-19 版名:新闻
  本报讯(记者 杨乐) 记者从云南省教育厅获悉,为通过流程导向的科学管理,细化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切实保障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近日,云南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明确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总则、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操作管理、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基础设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操作规程》要求,学校应建立内部食品安全监督机制,成立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食品安全监督小组,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小组有权查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记录材料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保障家长参与采购、陪餐用餐、质量评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的重大事项监督。就餐人数达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不少于7人,原则上每个年级至少1名成员,以确保能够全面覆盖学校的各个年级,充分反映不同年级家长的意见和诉求;学校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每学期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