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确保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离校前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字数:695 2025-03-19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樊未晨)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3月14日,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确保2025—2029年本科层次以及申请转入本研衔接公费教育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履约任教。
  通知提出,已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的部属师范大学本科一年级至三年级在读师范生(即2025—2027届部属师范大学本科层次公费师范生),在本科三年级结束后,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接受本研衔接公费教育申请,经学校对其进行推免综合考核,取得学校推免资格并达到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的,报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可免试攻读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再履约任教,定向地(市、州、盟)及以下行政区域任教的所有履约要求及违约惩戒规定等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执行。已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的师范生,按原协议约定接受公费教育,并承担履约任教责任。
  通知要求,培养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3月起,要面向尚未确定任教岗位的应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强化就业指导与服务。毕业于当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每年7月31日,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将当年9月升入毕业年级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信息集中推送至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并实时更新,作为各地履约管理工作的基础数据。
  通知明确,鼓励各地切实制定教师引进的激励措施,完善待遇保障,特别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积极改善农村任教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条件,切实关心毕业生履约任教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