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倡导中小学生校服“以旧换新”循环

字数:472 2025-03-12 版名:新闻
  本报讯(记者杨乐) “原则上学校需获得80%以上家长书面同意方可选用校服,不得为小学六年级、初三、高三学生更换校服,倡导学生校服‘以旧换新’循环……”近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学校应在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审慎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措施,为家庭困难等学生免费提供校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向中小学生免费配发校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
  学校在采购校服时,必须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质量要符合《中小学生校服》《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校服式样的设计和遴选工作,鼓励校服设计融入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理念,体现时代精神特征,突出育人功能,将校服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校服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同时鼓励学校进行智能校服试点,让校服真正成为穿戴安全、学生喜爱、家长满意的校园服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