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委会
字数:642
2025-02-12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刘洋) 据《新京报》消息,“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建立智慧监管系统、加强食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2月6日,辽宁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
根据《指导意见》,辽宁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每学期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建立由校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和食品安全总监。
辽宁要求规范学校食堂采购管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要依托“食安辽宁”智慧监管系统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运用“食安辽宁码”贯穿学校食堂进货查验全过程,保证食品可追溯。建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十个一致”制度,其中包括开具发票单位信息与实际供货商信息相一致、供货清单与入库清单信息相一致、库存物资信息与账册信息相一致、实际就餐食谱信息与公示食谱信息相一致、中小学校陪餐人员食谱信息与学生实际就餐信息与实际交费信息相一致等多个方面。
辽宁要求加强学校食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定期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并会同教育、财政、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检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纳入责任督学每月进学校摸排的重点内容。
根据《指导意见》,辽宁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每学期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建立由校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和食品安全总监。
辽宁要求规范学校食堂采购管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要依托“食安辽宁”智慧监管系统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运用“食安辽宁码”贯穿学校食堂进货查验全过程,保证食品可追溯。建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十个一致”制度,其中包括开具发票单位信息与实际供货商信息相一致、供货清单与入库清单信息相一致、库存物资信息与账册信息相一致、实际就餐食谱信息与公示食谱信息相一致、中小学校陪餐人员食谱信息与学生实际就餐信息与实际交费信息相一致等多个方面。
辽宁要求加强学校食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定期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并会同教育、财政、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检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纳入责任督学每月进学校摸排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