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拒臭肉须聚焦监督中的“臭源”

□唐山客

字数:1185 2024-10-23 版名:声音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0月19日发布通报称,针对网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经过联合调查组调查,该批次鲜猪肉片判定为不合格,确为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已对学校、涉事企业、相关责任单位和干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10月20日新华网)

  长丰学校食堂中的猪肉散发着阵阵异味,引发人们对学校食品安全的强烈质疑和担忧。而最终的调查结果显示,发臭的猪肉的确存在挥发性盐基氮指标超标问题,为不合格食材。猪肉变臭肉,直接的、具体的原因是运输及存储不当——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相关方面对涉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存在明显的漏洞,存在“臭源”。
  校园食品安全指向的主要消费者是学生,其敏感性、重要性不言而喻。学校食堂经营属于餐饮服务,不论是学校自营食堂还是将食堂外包,都须以取得法定资质、履行必要程序、承担必要责任为前提。
  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相关的政策和管理制度,都为学校食堂经营套上了“笼头”,织密了安全责任的网,都指向了一个“严”字。然而,制度设计是丰满的,一些环节的实际执行却是骨感的。仅以长丰学校为例,学校将食堂外包给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后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却仅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2项,不包含餐饮服务。这也就意味着,承包企业缺乏学校食堂经营资质,对此,长丰学校既未在发包食堂时查验,也未按有关规定将食堂外包情况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而长丰学校从今年8月就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两个多月来,当地教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也一直未能发现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无资质经营问题。企业无资质经营食堂与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黑作坊、黑工厂在本质上并没有多少区别,这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为食品安全问题埋下了祸根。可以说,各方责任的缺如导致长丰学校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出现了“异味”“臭源”,在这样的环境中,出现臭肉事件或者其他食品安全问题是必然的事,是早晚的事。近年来,在其他学校食堂也爆发了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其总的“病因”与长丰学校大体相似。
  现在,昆明市官渡区已经公布了长丰学校臭肉事件的调查结果,并启动了对涉案学校、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追责程序。在调查处理结果面前,我们反思长丰学校食堂的臭肉事件,必须聚焦日常监督过程中的“臭源”——要将“腐肉”“臭肉”拒之于学校食堂的大门外,最大限度预防遏制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降低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学校、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不能就事论事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必须老老实实、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履行法律责任、制度责任,该检查的检查,该核验的核验,该指导的指导,该管住的管住,该自律的自律,该透明的透明,该陪餐的陪餐……只有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保质保量不“变味”,才能避免学校食堂的食材、饭菜出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