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推进和保障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实施
□张睦楚 王雨
字数:2505
2024-10-06
版名:理论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核心,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精神纽带。在中华上下五千年文明历史长河中,爱国主义一直作为凝结我们的精神力量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自强不息、勇毅前进。进入新时代,爱国主义是时代呼唤更是强国所需,我们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制定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为“爱国主义教育法”),面向全体公民的爱国主义教育将具有更加清晰明确的法律标准。用良法善治推进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的纵深发展,对汇聚磅礴力量、推进强国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双重维度: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定实施的必要向度
爱国主义教育法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的根本遵循是理论价值与实践依据的统一,具有价值性与实践性向度。
凝聚价值共识:爱国主义教育法具有的价值性向度。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爱国主义精神是一种态度情怀或是价值理念,爱国主义教育欲达到预期的效果,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价值共识,使爱国主义教育在全社会范围内真正内化于心、根深蒂固、生根发芽。近年来虽然爱国主义教育在全社会范围内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国民对于爱国主义教育的诸多问题还是不能深刻认知。其原因首先可以归结为爱国主义教育法律层面的缺失,长期以来没有一部专门对于爱国主义教育进行规范与定义的法律,法律的缺失导致人们对于爱国主义缺乏理性的认知,形成了种种刻板的观念。刻板印象突出体现在:一是将爱国主义仅仅视为与法律无涉的道德范畴;二是将爱国主义教育只理解为与法治绝缘的单纯教育实践活动。面对爱国主义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出台了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促进爱国主义思想,促进爱国主义教育由正向引导走向法律规制,更好地规范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使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在理论逻辑与法治建设逻辑更加相得益彰。
推进精准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具有的实践性向度。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培养爱国情感的教育活动,在其目标指向中,不仅要相关主体形成爱国主义认知、爱国主义情感、爱国主义意志,最终还要落实在爱国主义行动要求上。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只有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才能做到在塑造全民爱国主义精神与行为上达到知行合一。在以往爱国主义教育的推进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爱国主义教育偏位、爱国主义教育主体混乱、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模糊、爱国主义教育形式单一等。爱国主义教育缺乏吸引力、难以引起共鸣,归根到底是犯了一味灌输理论而缺乏实践引导的弊病。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教育要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统一。第一,爱国主义教育要注重筑牢价值根基,形成正确的爱国主义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法从理论上明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价值,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范畴。强调了坚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利用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作为深厚的历史理论根基,注重传承民族精神,培育国家观念。第二,通过法律使爱国主义教育上升到国家意志的正当性,强调实践效果指向的重要意义。通过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来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长久化,从而促进爱国主义教育在实践效果上提质增效。
爱国主义教育法对当下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启示
爱国主义教育在教育领域更好地贯彻落实,就要促进法律从“应然”层面走向“实然”层面。教育系统要深刻剖析爱国主义教育法,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鲜明底色,全面融入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贯穿教育工作全过程。
润物细无声,贯穿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学校51.85万所,在校生2.93亿人。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群体,学校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教育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法律规定,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整个教育系统应大力把握爱国主义教育规律特点,对爱国主义教育做出系统规定,要在既有工作基础上深刻领会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精神实质,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开展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发挥思政课堂主体作用,构建思政大课堂。各级各类学校首先要发挥思政课堂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将爱国主义教育落小、落实,融爱国主义教育于思政课程之中。遵循不同年龄阶段的成长规律与思政课程发展的教育规律,把握思政课程建设的一体性特征,在大中小思政课堂中贯穿爱国主义教育的全方位层次递进的育人机制。注重爱国主义教育课程教学与课外实践、体验相结合,不能只讲理论最终导致爱国主义教育的僵化。其次要坚持思政课主阵地和融入教学全过程相结合,汇聚各学科爱国主义教育的育人合力,构建思政大课堂。要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确定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内容,充分挖掘学校系统各门课程所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创新并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形式,构建爱国主义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相统一的育人机制。不仅要依靠各学科课程有针对性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的价值引导功能,还要利用校园文化、校园实践活动,用“行走的思政课”“场馆里的思政课”,充分调动各种隐性课程与资源辅助爱国主义教育的开展、培育和践行爱国主义精神。
家校社携手构建爱国主义和谐氛围。首先,要使家庭教育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内生之力。家庭作为凝聚爱国主义教育之力,应积极配合学校将学生爱国认知转化为爱国情感,进而转化为爱国行为;其次,爱国主义教育也要发挥社会群体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依法统筹协调、主动争取各方面支持,大力丰富爱国主义教育资源供给,充分运用好红色资源、文物古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文化场馆等资源,用好爱国主义题材的文艺作品、优秀课外读物、动漫、音视频产品等,创新方式、凝聚力量,推动构建社会大课堂,不断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系统性、丰富性、针对性。要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支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广泛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张睦楚,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王雨,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双重维度:爱国主义教育法制定实施的必要向度
爱国主义教育法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的根本遵循是理论价值与实践依据的统一,具有价值性与实践性向度。
凝聚价值共识:爱国主义教育法具有的价值性向度。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爱国主义精神是一种态度情怀或是价值理念,爱国主义教育欲达到预期的效果,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价值共识,使爱国主义教育在全社会范围内真正内化于心、根深蒂固、生根发芽。近年来虽然爱国主义教育在全社会范围内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国民对于爱国主义教育的诸多问题还是不能深刻认知。其原因首先可以归结为爱国主义教育法律层面的缺失,长期以来没有一部专门对于爱国主义教育进行规范与定义的法律,法律的缺失导致人们对于爱国主义缺乏理性的认知,形成了种种刻板的观念。刻板印象突出体现在:一是将爱国主义仅仅视为与法律无涉的道德范畴;二是将爱国主义教育只理解为与法治绝缘的单纯教育实践活动。面对爱国主义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国家出台了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促进爱国主义思想,促进爱国主义教育由正向引导走向法律规制,更好地规范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使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在理论逻辑与法治建设逻辑更加相得益彰。
推进精准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具有的实践性向度。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培养爱国情感的教育活动,在其目标指向中,不仅要相关主体形成爱国主义认知、爱国主义情感、爱国主义意志,最终还要落实在爱国主义行动要求上。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只有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才能做到在塑造全民爱国主义精神与行为上达到知行合一。在以往爱国主义教育的推进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爱国主义教育偏位、爱国主义教育主体混乱、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模糊、爱国主义教育形式单一等。爱国主义教育缺乏吸引力、难以引起共鸣,归根到底是犯了一味灌输理论而缺乏实践引导的弊病。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教育要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统一。第一,爱国主义教育要注重筑牢价值根基,形成正确的爱国主义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法从理论上明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价值,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范畴。强调了坚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利用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作为深厚的历史理论根基,注重传承民族精神,培育国家观念。第二,通过法律使爱国主义教育上升到国家意志的正当性,强调实践效果指向的重要意义。通过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来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长久化,从而促进爱国主义教育在实践效果上提质增效。
爱国主义教育法对当下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启示
爱国主义教育在教育领域更好地贯彻落实,就要促进法律从“应然”层面走向“实然”层面。教育系统要深刻剖析爱国主义教育法,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鲜明底色,全面融入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贯穿教育工作全过程。
润物细无声,贯穿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学校51.85万所,在校生2.93亿人。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群体,学校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教育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法律规定,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整个教育系统应大力把握爱国主义教育规律特点,对爱国主义教育做出系统规定,要在既有工作基础上深刻领会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精神实质,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开展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发挥思政课堂主体作用,构建思政大课堂。各级各类学校首先要发挥思政课堂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作用,将爱国主义教育落小、落实,融爱国主义教育于思政课程之中。遵循不同年龄阶段的成长规律与思政课程发展的教育规律,把握思政课程建设的一体性特征,在大中小思政课堂中贯穿爱国主义教育的全方位层次递进的育人机制。注重爱国主义教育课程教学与课外实践、体验相结合,不能只讲理论最终导致爱国主义教育的僵化。其次要坚持思政课主阵地和融入教学全过程相结合,汇聚各学科爱国主义教育的育人合力,构建思政大课堂。要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确定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内容,充分挖掘学校系统各门课程所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创新并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形式,构建爱国主义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相统一的育人机制。不仅要依靠各学科课程有针对性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的价值引导功能,还要利用校园文化、校园实践活动,用“行走的思政课”“场馆里的思政课”,充分调动各种隐性课程与资源辅助爱国主义教育的开展、培育和践行爱国主义精神。
家校社携手构建爱国主义和谐氛围。首先,要使家庭教育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内生之力。家庭作为凝聚爱国主义教育之力,应积极配合学校将学生爱国认知转化为爱国情感,进而转化为爱国行为;其次,爱国主义教育也要发挥社会群体的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依法统筹协调、主动争取各方面支持,大力丰富爱国主义教育资源供给,充分运用好红色资源、文物古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文化场馆等资源,用好爱国主义题材的文艺作品、优秀课外读物、动漫、音视频产品等,创新方式、凝聚力量,推动构建社会大课堂,不断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系统性、丰富性、针对性。要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支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广泛宣传推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张睦楚,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王雨,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