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国工程院章程》公布

明确院士有义务参与科普活动

字数:457 2024-07-17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张璐)7月9日,中国工程院网站公布修订后的《中国工程院章程》,明确中国工程院院士有参与科普活动的义务。
  新版的《中国工程院章程》于2024年6月25日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修订通过。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章程在第六条“院士的义务和权利”中增加了“参与科普活动”的表述和“弘扬科学家精神,维护科学道德;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争鸣;做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表率,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表率,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表率,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表率”的表述。
  章程对院士候选人提名途径、评选流程做了明确规定,选举结果须经院党组审核、主席团审议通过,报党中央、国务院备案,适时向全体院士通报并正式公布。章程明确,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影响院士群体和中国工程院声誉时,应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或撤销其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最新修订的《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也于近日公布,关于科学院院士退出机制的规定得到进一步明确细化。以上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