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品牌频进试卷,命题边界亟须划清

□张立美

字数:1153 2024-07-10 版名:声音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其儿子参加的常州市初中地理结业会考试卷出现多个涉及华为的题目,还印上企业商标。6月27日,常州市教育局回应表示,试卷基于新课改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以华为精神作为主情境,不同华为元素对应不同地理知识点。(6月28日《仙游今报》)

  其实,商业品牌信息、娱乐明星事迹进入试卷不是个案,这种事情这几年发生过多起。比如,今年5月,小米汽车相关的选择题出现在广西重点高中高二5月联合调研测试的地理科试卷中。再比如,2019年4月上旬,上海市杨浦区初三第二次模拟考试语文试卷中,综合运用版块出现了几乎整整一页“饿了么”相关题目。
  客观来说,不论是娱乐明星事迹进入试卷,还是商业品牌信息进入试卷,都不宜简单定性为命题老师追星或试卷植入商业广告。从以往的案例来看,命题老师与商业品牌、娱乐明星之间没有利益输送,完全是命题老师主动选用相关材料,进入试卷的商业品牌则是收获“意料之外的惊喜”。
  实际上,从教书育人角度说,商业品牌、娱乐明星进入试卷本身是正常现象,不必过度解读。按照中小学试卷命题走向,时代是出卷人这个趋势越发明显。不论是语文、英语的阅读理解题,还是政治、历史、地理的资料分析题,甚至连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相关试题,与时事热点、社会民生越来越紧密,相关试题材料往往选取的是媒体公开报道的新闻,考查的是学生分析问题能力。这种命题走向背后是引导中小学生不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还需兼顾“诗和远方”,既要养成阅读的好习惯,还需要常读报、看新闻,以及走进社会、观察生活。
  然而,商业品牌信息频频进入试卷,诚然命题老师主观上没有植入商业广告的刻意,最多算是无心之举,但客观上涉嫌植入商业广告,可能误导学生三观,非常不妥。《广告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教育部办公厅在2019年2月发布的《关于近期几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进一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进入中小学校、幼儿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向学校、学生发放的试卷、奖状、校服、教科书、教辅材料、文具教具等,以及进入校园的APP进行严格排查。
  确保校园一方净土,坚决制止商业品牌信息进入试卷,应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为商业品牌信息进试卷立规矩、定标准,划清命题边界,为命题老师选择材料进行编辑加工提供参考,而不是“一刀切”拒绝商业品牌、娱乐明星进入试卷。因此,除了官方权威定性的正面嘉奖、负面评价外,商业品牌、明星不宜以真实名称直接进入试卷,应当以化名或某、甲代替进入试卷。像是华为公司进入试卷,完全可以用某科技公司代替,这既能让学生了解社会,又不妨碍考生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