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推动文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加强文物领域技能人才培养
字数:539
2024-06-26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于忠宁)近日,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文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持续提升职业学校文物相关专业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努力形成结构布局合理、培养质量过硬、产教深度融合、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
《意见》提出优化文物职业教育结构布局,鼓励开展中职与高职(3+2)五年贯通,并加强与有关职业本科的培养衔接。同时,聚焦实施长学制,推动各层次文物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此外,专业设置与行业需求、学生就业有密切联系,《意见》明确,“古建筑工程技术”“文物考古技术”“文物展示利用技术”专业的行业需求量较大,应重点发展;“文物修复与保护”“石窟寺保护技术”专业应在培养方式、就业方向等方面进行优化;增设“文物数字技术”“土遗址保护技术”“壁画彩塑保护技术”专业。
《意见》明确,支持行业企业(机构)牵头,联合高水平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事业单位,打造若干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搭建政行校企(事)对话合作平台。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将认定一批文物产教融合基地,主要考察职业学校、文博单位共商培养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共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以上据《工人日报》。
《意见》提出优化文物职业教育结构布局,鼓励开展中职与高职(3+2)五年贯通,并加强与有关职业本科的培养衔接。同时,聚焦实施长学制,推动各层次文物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此外,专业设置与行业需求、学生就业有密切联系,《意见》明确,“古建筑工程技术”“文物考古技术”“文物展示利用技术”专业的行业需求量较大,应重点发展;“文物修复与保护”“石窟寺保护技术”专业应在培养方式、就业方向等方面进行优化;增设“文物数字技术”“土遗址保护技术”“壁画彩塑保护技术”专业。
《意见》明确,支持行业企业(机构)牵头,联合高水平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事业单位,打造若干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搭建政行校企(事)对话合作平台。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将认定一批文物产教融合基地,主要考察职业学校、文博单位共商培养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共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以上据《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