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依托部分中职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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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李林霞)山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依托办学效益良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班”)。
按照安排,试点工作主要由办学条件达标的市属公办职业中学或县(市、区)属公办中职学校承担。每市试点中职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所、每县(市、区)不超过1所,每所试点中职学校每年试点班一般为3至4轨。
试点班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中考的本市初中毕业生。试点班招生计划实行单列,与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试点班招生区域与市、县(市、区)所属同级公办普通高中一致。试点班新生入学后全部注册为试点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学籍,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各项规定,学习期满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颁发试点中职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同时,试点班学生可根据学习兴趣自愿提出转换中职专业学习申请。申请一般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末、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提出。每名学生只可申请转换1次。
各市要以市为单位统一组织试点县(市、区)和中职学校周密设置试点班课程,制定本市试点班课程方案。试点班第一学年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并设置部分技术类课程。以上据《山西日报》。
按照安排,试点工作主要由办学条件达标的市属公办职业中学或县(市、区)属公办中职学校承担。每市试点中职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所、每县(市、区)不超过1所,每所试点中职学校每年试点班一般为3至4轨。
试点班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中考的本市初中毕业生。试点班招生计划实行单列,与普通高中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试点班招生区域与市、县(市、区)所属同级公办普通高中一致。试点班新生入学后全部注册为试点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学籍,执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各项规定,学习期满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颁发试点中职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同时,试点班学生可根据学习兴趣自愿提出转换中职专业学习申请。申请一般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末、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提出。每名学生只可申请转换1次。
各市要以市为单位统一组织试点县(市、区)和中职学校周密设置试点班课程,制定本市试点班课程方案。试点班第一学年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并设置部分技术类课程。以上据《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