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区教师职称评审须满足基层交流帮扶年限要求

字数:569 2024-06-19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张琬茜 金浩田)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方案,明确自2024年起,省市县(区)直属公办城区中小学教师参加职称评审须满足基层交流帮扶年限要求,以促进城区中小学教师赴基层学校交流帮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统筹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根据方案,晋升中级职称从教以来到基层学校交流帮扶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240课时),晋升高级职称从教以来到基层学校交流帮扶时间累计不少于2年(480课时),超过规定年限(课时量)的优先推荐。基层学校为乡镇(不含城关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校,主要包含在乡镇中小学校和村小、教学点及乡镇中心幼儿园(村园),三亚市参照实行。2024年以前完成2年兼职支教的教师,2024年后晋升高级职称还需到基层学校交流帮扶累计不少于1年(240课时)。
  方案明确,省市县(区)直属公办城区中小学教师以全日制交流帮扶工作形式为主,或累计完成规定的年度课时量。为受援学校提供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形式:担任学科教学,或承担公开课、示范课、实践展示活动,或举办培训讲座,或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研活动等。开展以上活动时间可等同于课时时间,按每半天 4个课时计算,一天不超过6个课时。
  方案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文件印发后设置1—2年过渡期,其中晋升中级职称过渡期为1年,即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晋升高级职称过渡期为2年,即自2026 年9月 1 日起施行。以上据《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