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筑牢反校园霸凌法网
□杨维立
字数:869
2024-06-12
版名:声音
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25—229号)。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共五件案例,其中“江某某正当防卫案”以鲜明的司法态度回应学生霸凌的问题,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如今,防范和遏制校园霸凌事件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也是一项重要的基层治理课题。但在现实中,对于受害者如何应对霸凌行为,怎样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等方面,很多人包括一些法律人士的理解还较为模糊。这方面,指导性案例能够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的示范、引领作用。
“江某某正当防卫案”被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是否为主要过错方、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情节,认定江某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宣告江某某无罪。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注入了强大的正能量。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正当防卫历来是难题,很多“模棱两可”的案件,都容易被判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就这起案件来说,既有江某某持刀伤人的事实,还有两人重伤的严重后果,这些都给正当防卫的认定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具有极强的典型性。该案例强调:“不能仅因行为人面对霸凌时不甘示弱、使用工具反击等情节,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给正当防卫撑腰,彰显了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的坚决捍卫。
现实中,我们看到一些类似案例,未成年受害人由于受年龄和阅历的影响,加之缺乏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面临霸凌时不懂得主动寻求有效救济途径;有的因为担心被认定为“互殴”而不敢防卫,容易使自己受到伤害。上述案例的发布,不仅增强了校园霸凌相关案件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为各级司法机关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力指导。同时,也有助于广大未成年人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益,加强自我保护,勇于向霸凌行为说“不”。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期待各级法院强化担当作为,坚持能动司法,让霸凌者受到严惩。与此同时,旗帜鲜明为正当防卫“撑腰”,更好保护和救济受害者,捍卫法律威严,弘扬正气。
如今,防范和遏制校园霸凌事件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也是一项重要的基层治理课题。但在现实中,对于受害者如何应对霸凌行为,怎样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等方面,很多人包括一些法律人士的理解还较为模糊。这方面,指导性案例能够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的示范、引领作用。
“江某某正当防卫案”被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是否为主要过错方、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情节,认定江某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宣告江某某无罪。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注入了强大的正能量。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正当防卫历来是难题,很多“模棱两可”的案件,都容易被判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就这起案件来说,既有江某某持刀伤人的事实,还有两人重伤的严重后果,这些都给正当防卫的认定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具有极强的典型性。该案例强调:“不能仅因行为人面对霸凌时不甘示弱、使用工具反击等情节,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给正当防卫撑腰,彰显了对“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的坚决捍卫。
现实中,我们看到一些类似案例,未成年受害人由于受年龄和阅历的影响,加之缺乏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面临霸凌时不懂得主动寻求有效救济途径;有的因为担心被认定为“互殴”而不敢防卫,容易使自己受到伤害。上述案例的发布,不仅增强了校园霸凌相关案件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为各级司法机关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力指导。同时,也有助于广大未成年人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益,加强自我保护,勇于向霸凌行为说“不”。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期待各级法院强化担当作为,坚持能动司法,让霸凌者受到严惩。与此同时,旗帜鲜明为正当防卫“撑腰”,更好保护和救济受害者,捍卫法律威严,弘扬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