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策略研究

□吴学书 徐 若 张海军

字数:2717 2024-06-09 版名:理论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以来都牵动着社会的神经,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显示,2018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人32.7万人,年均上升7.7%;其中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犯罪人从2018年的4600多人上升至2022年的8700多人,年均上升16.7%。从统计数据来看,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这不能不使我们深深地感到:遏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他们的法治教育迫在眉睫。
  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当前和今后学校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责任重大,不可等闲视之,应从普法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舆论监督等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入手,加大力度、拓宽广度、加强深度,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形成“一条龙”教育监管体系,组成强大的“攻势”,才能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个人因素。未成年人正处于“心理上的断乳期”,又称为“情感上的急风暴雨”时期。心智尚不成熟,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模仿力、易兴奋冲动、任性固执、争强好胜、喜欢刺激、逆反心理强、情绪偏激等心理特征。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多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呈现出无预谋、松散、偶发、激情犯罪、不计后果等特征。
  ——家庭因素。家庭教育方法不当,对孩子要么过分溺爱,姑息纵容,要么严厉粗暴,放纵子女不良习气和行为,让孩子形成孤僻、自卑、冷漠等性格;父母不良品行对孩子的影响;家庭关系不和睦,父母离异出现无人监管,缺少关爱和温暖,只对其提供物质要求,对其生活及精神需求不闻不问等,都对未成年人的人格形成不利影响。
  ——学校因素。忽视对学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的培养,重智轻德,法治教育形同虚设,有些学生根本没有接受这方面的知识,造成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和贫乏,对法律一知半解,甚至不懂法律,把犯罪当儿戏,以致参与犯罪时还不知道自己在犯罪;办学理念存在偏差,对“双差生”缺乏有效教育手段;学校周边环境较差,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依然存在。
  ——社会因素。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肥沃土壤”。社会上一些扭曲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侵蚀,以及不良文化、不良书籍、网站对暴力、色情的渲染,为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模板。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
  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
  为准确认识和把握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现提出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建议。
  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首先,要求中小学把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放在重要位置,将法治教育落到实处。根据学生特点,分年级、分层次、分阶段,循序渐进地组织学生学习法律常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把有关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通俗易懂地介绍给未成年人,使法律意识在每个未成年人中入眼、入耳、入脑、入心,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第二,聘请法官、检察官、警官等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让他们定期到学校给学生上法治课,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等。请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律常识讲座,加深未成年人对犯罪行为危害性的认识,使法律知识扎根在学生心里,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治观念,进而转化为守法的自觉行为。
  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铲除文化垃圾。第一,作家、艺术家、科学家、教育家要创作更多更好的教育性强、格调高的优秀作品,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精神食粮”。第二,对那些制造、销售、放映黄色音像、淫秽读物的“地下工厂”“黑店”,搜查要认真、清理要干净、取缔要果断、打击要坚决,彻底铲除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土壤。第三,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限期整顿学校周边的录像厅、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形成法治教育合力。教育合力是指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协调统一。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离不开家庭配合,离不开社会支持。必须实行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融合发力。各级行政领导干部配合教师对所有未成年人进行包保,上门摸排走访,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家庭和监护人情况,重点跟踪摸排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孩子、特殊未成年人的入学及心理健康情况,向未成年人宣传法律常识、心理健康和预防性侵等知识,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学生因失养、失学、失教而流向社会;学校可以开展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实践活动,探索“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形式,以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让未成年人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熏陶。对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的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合力中各自的独特作用,共筑防范未成年人犯罪之堤,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第一,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以预防为首、挽救为主、惩罚为辅,采取教育、感化、挽救手段。尤其要特别重视思想品德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将违法犯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二,对于已触犯刑法又不够负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政法部门不能仅作行政处罚了事,应“手下留情”,会同各方整体配合、联合帮教、关心爱护他们,尽可能让他们回归到合适的学校继续学习,防止其再次走上犯罪之路。
  新闻舆论部门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网络法治素养。未成年人犯罪有方方面面的原因,但必须注意,他们的犯罪观念与技巧,大多和网络有关,因此,充分利用网络、电影、电视、广播、报刊来开展法治教育大有可为。政法部门和执法部门要及时提供正反两方面素材,电视台、电台节目每次播出的时间不宜太短,且要吸引人,报刊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力求好的宣传效果。
  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学问题的研究,并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学问题的调查和研究,一直是薄弱环节。因此,有关部门要组织一批教育专家、学者、研究员深入到犯罪未成年人的原学校、劳教学校及他们的家庭,采取座谈、采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寻找、探求他们的犯罪根源,不遗余力地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综上所述,遏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只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环境教育、法律监督教育等多管齐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形成强有力的“一条龙”教育监管体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标就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