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生违约”应反思制度利弊

□戴先任

字数:1152 2024-04-10 版名:声音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教育局通报:陈某某、孙某二人与县政府签订公费定向培养教师协议,承诺毕业后在丰顺县范围内学校任教至少6年,陈某某任教一年后未履约,孙某毕业后未任教。解除与两人的培养协议,并将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并同步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4月7日广东省丰顺县教育局网站)

  为了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从2007年开始在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对不少学生确实很有吸引力,但不排除一些学生从一开始动机就不“单纯”,他们只是对“免费”感兴趣,对中小学教育尤其是对投身农村教育事业并不感兴趣,在他们毕业后,自然就会“过河拆桥”,选择不履约。
  人无信不立,这些公费师范生入学时签订了回省任教的协议,现在却公然违约,这是得了国家好处,却不想为中小学教育做贡献,是严重的背信弃义。陈某某、孙某二人违约被纳入人事档案,对广大公费师范生就是一次很好的警示。梅州的惩戒措施并不算严厉,有地方还要求违约者要退还培养成本,违约行为不仅要被记入人事档案,还要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遏制公费师范生违约之风,要加大对违约公费师范生的惩戒力度,比如,将违约公费师范生像对待“老赖”、交通违法行为人一样纳入征信系统,也就很有必要。
  同时也要看到,公费师范生违约并不鲜见,多地都有通报。有不少公费师范生违约,相关部门的惩戒也难以有明显效果,除了他们自身诚信缺失的问题,还有必要反思免费师范生制度的利弊。这种免费就读,鼓励学生毕业后投身农村教育的制度,本身就容易导致学生积极性不高,学生不需要竞争上岗,毕业后去中小学任教就成了“宿命”,这容易让学生失去动力。免费教育,可能吸引来一些并不热爱教育事业的学生。要知道,强扭的瓜不甜,这些人就算去了中小学任教,没有违约,但他们可能对这份职业也缺乏应有的激情与热情。而这对一些真正热爱教育事业却无缘免费师范教育的学生来说,就显得不公平。另外,一些农村地区的基础教育薄弱,农村教师待遇仍然不高,也是公费师范生不愿履约的重要原因。
  当然,这也并非是为这些违约的公费师范生“叫屈”,这些师范生理应为自己的选择“埋单”,公然违约,就要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必要代价。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违约的借口。要惩防并举,而且预防重于惩治,更要对免费师范生教育制度进行反思。
  要为中小学教育、基础教育、农村教育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更要能相信“栽得梧桐树”才能引来“金凤凰”的道理。比如,从根本上来说,要能提高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待遇,让中小学教师岗位本身就具有吸引力。另外,还有必要改变激励机制,完善制度设计。比如,更应该对最终选择中小学教育、农村教育的师范毕业生予以补助与奖励,如免除他们求学期间的学费等,将教育阶段免费,变为就业奖励,这样才有利于让激励措施更好发挥作用,让“好钢”能够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