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让家长尽好家教责任
□胡建兵
字数:1006
2024-02-21
版名:声音
2023年,天津三级法院依法对千余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共发出家庭教育令、人身安全保护令153份。家庭教育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主要涉及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家长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少数婚姻破裂的家庭情况影响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以及家长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等问题。(1月19日新华社)
无论是“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或是“教而不当”,折射的都是教育理念的落后,家庭教育知识的缺乏。《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以后,我国全面开启“依法带娃”时代,家庭教育令更是促进“甩手家长”担负起应有责任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法院如果发现监护人存在“失教”情况,通过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形式,向家长发出警告,对未成年人依法进行保护。
不管怎么样,有的家庭夫妻不和,就算离了婚,但仍必须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再加“一把锁”。有的家庭不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通过参加校外培训等加重孩子的学业负担。法院发现家长教养孩子方式不适当后,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夫妻不当的教育方式进行匡正。责令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和情感需求,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共同为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家长在接到“家庭教育指导令”后,对自己行为及日常对孩子的教育方式等进行深刻反思,积极认真地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积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令”使当事人自觉、合理、恰当地行使对孩子的教育权,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情感需要,同时对子女的价值观形成起到积极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生活,特别是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加之离婚率的上升,孩子的教育、照护纠纷也必然会成为司法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从道德、法律的角度来讲,都应该尽量多创造机会和时间,使家长能够有机会与孩子共享天伦之乐,给孩子营造一个安静稳定的成长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这是在“双减”大背景下,保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有效手段。
无论从亲情的角度还是法律的角度考虑,法院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教育夫妻双方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孩子,让双方更加安心,促进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和谐、稳定。“家庭教育指导令”既教育了接到“指导令”的家长,也给其他家长上了一课,起到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无论是“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或是“教而不当”,折射的都是教育理念的落后,家庭教育知识的缺乏。《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以后,我国全面开启“依法带娃”时代,家庭教育令更是促进“甩手家长”担负起应有责任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法院如果发现监护人存在“失教”情况,通过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形式,向家长发出警告,对未成年人依法进行保护。
不管怎么样,有的家庭夫妻不和,就算离了婚,但仍必须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再加“一把锁”。有的家庭不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通过参加校外培训等加重孩子的学业负担。法院发现家长教养孩子方式不适当后,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夫妻不当的教育方式进行匡正。责令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和情感需求,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共同为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家长在接到“家庭教育指导令”后,对自己行为及日常对孩子的教育方式等进行深刻反思,积极认真地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积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令”使当事人自觉、合理、恰当地行使对孩子的教育权,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情感需要,同时对子女的价值观形成起到积极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生活,特别是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加之离婚率的上升,孩子的教育、照护纠纷也必然会成为司法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从道德、法律的角度来讲,都应该尽量多创造机会和时间,使家长能够有机会与孩子共享天伦之乐,给孩子营造一个安静稳定的成长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这是在“双减”大背景下,保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有效手段。
无论从亲情的角度还是法律的角度考虑,法院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教育夫妻双方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孩子,让双方更加安心,促进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和谐、稳定。“家庭教育指导令”既教育了接到“指导令”的家长,也给其他家长上了一课,起到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