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工作强度调控要素及标准研究

——基于全国48874名教师的调查分析

字数:2785 2024-01-07 版名:理论
  □朱红月 李 广
  教师工作强度是影响教师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优化教师队伍管理的重要考量。必要的工作量是保障教育教学实践运作的基础,但是过高的、不合理的工作量可能会对教师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降低教师职业幸福感,产生职业倦怠。本研究坚持以教师为本,结合教师的主观感受与客观工作量,对全国4万多名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强度进行了大规模调查。在此基础上分析中小学教师工作强度现状,挖掘工作强度的调控要素,并得出相应的调控标准,为教师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提供相关参考。研究得出,教师之间的工作强度具有明显差距,为进一步缩小差距,降低部分教师过高的工作强度,需将教师每天的工作时长(含在家加班时间)控制在9个小时以内,将教师每天批改作业的份数控制在80份以内,将教师每天的非教育教学性工作时间控制在2小时以内,以此来保障教师工作量的合理分配,促进教师工作强度的适度且均衡。
  本研究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深入剖析教师工作强度内涵,合理定义教师工作强度结构,自主开发测量工具,共对全国48874名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强度进行了调查。基于大规模的数据调查结果,本研究融合多种统计分析方法,主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中小学教师工作强度的现状如何?哪些教师的工作强度是偏大的、哪些是适中的?教师工作强度的哪些要素是需要加以控制或调节的?相应的调控标准是什么?明确了调控要素及标准,可以有的放矢地管理教师的工作强度,为相关政策以及制度制定提供具体参考。
  ◆中小学教师工作强度的基本特征分析
  客观强度和主观强度都是教师工作强度的重要内容,单纯研究教师的主观或客观工作强度都只能部分揭示教师的工作样态,只有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才能更加系统全面地探究其内在规律。通过大规模的调查分析发现,中小学教师工作强度呈现以下基本特征。
  (一)主观工作强度总体适中,部分教师强度偏高
  从教师主观工作强度原始得分和熵值法得分的分布情况来看。首先,教师总体的主观工作强度适中,但是仍有很大比例的教师主观工作强度偏大,得分偏高,说明这部分教师的身心状况较差,从心理、情感、身体方面可能已经很难调节和承受目前的工作量。其次,可以看出,使用熵值法之后,教师主观工作强度得分的分布形态发生了改变,得分集中在个别数值的情况变少,因为此时考虑到了每个题项的重要程度,使得这些题项在计算综合得分时的权重是不同的,数据信息利用得更加科学。
  (二)客观工作量轻重不均,教师之间差距明显
  本次调查发现,在减负状况与需求调查维度中,教师认为需要减负的工作任务排名前五的都属于非教学工作,可见非教学工作仍是目前减负的重点。此外,有超过20%的教师对作业批改和备课等直接教学工作有减负需求。结果显示,有68.3%的教师每天的工作时长超过了法定时间8个小时,大部分教师的工作时长集中在9—10小时;教师的每周上课节数集中在11—12节课,但是有13.8%的教师一周超过了14节课;大部分教师在每学期的公开课次数为1次,但是也有12.7%的教师达到3次及以上;教师平均每月参加教研活动次数的中位数为4次,但是参与6次及以上的教师占据最大的比例(37.6%);教师每天批改作业份数的中位数为51—80份,但是有37.5%的教师批改作业的份数超过了80份;教师每天用于非教育教学性工作的时间中位数为2小时,但是有33.7%的教师达到了3小时及以上。从这些结果可以看出,对于每个工作量来说,它们的得分分布并不均匀,有相当一部分教师的工作量处在较高的位置,说明教师之间的工作量同样存在很大差距。
   ◆中小学教师工作强度管理的对策建议
  结合在研究过程中的发现,本文针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几点思考。
  (一)以教师为本,重视教师身心发展需求
  从根本上合理调控教师工作强度,应该坚持以教师为本,从教师自身的发展和需求出发,不断优化管理方式,从而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与科学规划。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为我们了解教师发展需要,缓解教师职业倦怠,疏解教师工作强度,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提供了理论指导。本文研究发现,当教师的工作强度过高时,工作收入已经不能起到明显的调节作用。所以,对于教师工作强度的调节不仅要建立在物质保障基础之上,还应建立在开阔的发展前景、和谐的工作环境和有效的自我调节之中。一方面,学校管理应该从教师成长出发,了解教师的个人发展需求,积极开发和挖掘教师潜能,提供更多适合教师发展的机遇和平台,让教师看到自己的职业前景与个人价值。同时,关注教师所面临的困境、所付出的努力,给予资源上的支持与思想上的关怀。另一方面,教师的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事宜的存在使教师身处竞争之中。面临着各种不确定的因素,教师的自我实现受阻,不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往来,也不利于教师对工作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因此,可以用奖励和肯定的评价方式来代替过度问责与考核限制的评价方式,为教师提供积极的情绪支持。
  (二)明确工作时间,从制度上保障教师合理工作量
  调节教师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周期内的劳动量是教师工作强度管理的重点内容。帮助教师降低工作强度并不是不要工作强度,而是通过减轻过重的、非必要的工作所导致的高工作强度。因此,判断教师的工作内容结构是否合理是非常关键的,这要结合具体的工作任务以及教师在每项任务上付出的工作时间来确定。学校在掌握教师的各项工作量以及工作时间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制定具体的、可行的规章制度,从每日工作时长、每周工作时长到每项任务的工作时长,使教师的各类工作量处于一个合适的水平,从而保障教师的工作强度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在这方面也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实践经验,例如英国教师减负项目提出了教师每周法定工作时间为22小时教学+5小时作业批改与备课+5小时其他工作,并严格限定教师的上下班时间。因此,根据我国教师实际情况,结合本文的研究结果,可以有针对性地完善或制定教师工作强度管理制度。
  (三)善用政策性力量,助力教师专业素质提升
  从制度上保障教师工作量的合理分配,也要从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中提高工作效率,“里应外合”共同降低教师工作强度,在“减负”的同时促进“增效”。教师工作强度研究的目的绝不是只局限于评估现状、分析成因以及提出方案策略,最根本的目的还是要助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在教育新时代的背景下,具备高素质、高能力的教师往往能够更高效地完成工作,更好地保持工作节奏以及自我情绪的调节,最终达到工作强度的减轻。学校也应根据政策要求不断调整和优化各项管理措施,以提升教学质量为核心,评估教师的工作内容和结构是否合理。结合本文研究结果,教师每学期上公开课(或示范课、研讨课)的次数以及每月参加听评课、教学研讨等教研活动的次数,对于教师的主观工作强度影响较小。因此,可以为教师创造更多的提升和锻炼自己教学、科研能力水平的机会,使其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下更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在提高自己专业素质的同时,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据《中国教育学刊》,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