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精神滋养青少年成长

□沈峰

字数:1138 2023-12-13 版名:声音
  12月4日,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暨金湾区人民检察院“小金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地在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揭牌。据悉,这是珠海首个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12月5日《珠江晚报》)

  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正在各地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但在一些地方,青少年法治教育流于形式,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总体上成效不高。其具体表现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缺乏独立性,被归入道德教育,相关课程设计、教材选用、师资配备等主要依托道德教育;学时被压缩、占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学习内容被简化为对法条的识记,实行填鸭式教学及应试考评,忽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培养。
  珠海建立首个青少年法治宣教实践基地,为广大青少年搭建展示演绎法治文化艺术教育的交流与学习平台,把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用法治文化的力量滋养青少年法治素养,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文化活动,集知识性、竞技性、趣味性于一体,符合当代青少年的兴趣和特点。比如在实践基地的模拟法庭,青少年可以进行法庭角色扮演、法庭辩论赛等法治实践活动,沉浸式体验庭审的庄严氛围,并“零距离”感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特殊流程,从而增强法治观念。
  进一步看,青少年法治教育不能搞大水漫灌,而要有针对性地“滴灌”,应该是一个立体的、连续的、广泛的教育体系,它以青少年为主体,社区、学校和家庭为客体,涵盖课程设置、实践活动、法治教育阵地建设、优秀师资团队、教育考核以及良好的社会氛围等方面。另外,法治教育要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和发展需求,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教学重点,形成分层递进、纵向衔接的法治教育体系。
  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就是要在青少年时代对每一位社会成员开展系统的法治教育,发挥学校教育持续性、渐进性、专业性的优势,引导青少年树立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从而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成效关系依法治国的走向、深度和持久性。青少年接受宪法等法治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精神,有利于他们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一方面从注重法律知识传授向注重法治精神培育转变。因为法治教育本质上是法治信仰的通识教育、养成教育,在法律知识普及的基础上,更要传递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另一方面,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应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青少年学生是学习主体,法治教育要走出说教式、灌输式的教育方式,鼓励学生交流讨论和观察思考,从“身边事、眼前人”讲起,寓教于乐、晓理于行,让学生在参与和体验中产生思想的共鸣,进而成为行动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