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字数:671 2023-12-06 版名:新闻
   新华社(赵旭)对标北京新中考改革方案,北京市教委12月1日公布《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明确各科考试时间、等级成绩划分标准、实验操作指导意见等。现八年级学生起将适用该方案。
  9月26日,北京市教委发布新中考改革方案,优化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考试、考查和考核三类。其中,中招录取计分科目由此前的10门减至6门,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门为考查科目;道德与法治科目笔试实行开卷考试,强化了综合素质评价的运用;物理科目将实验操作计入中考成绩。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为新中考改革配套文件。
  在考试时间安排上,中考坚持随教随考随清,地理、生物学和信息科技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笔试)、物理、历史、化学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仍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分别安排在九年级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
  实施方案规定了考查科目等级成绩的确定方式。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考查科目等级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每门科目成绩达到原始分满分的85%(含)以上为A等,原始分满分85%以下至满分的70%(含)为B等,原始分满分的70%以下至满分的60%(含)为C等,原始分满分的60%以下为D等。
  在成绩的应用方面,用于初中毕业时,所有科目合格方可毕业,凡考试不合格的,各区教委制定补考办法,补考成绩只计合格/不合格;用于中招录取时,6门考试科目原始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