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施行

学校应建立心理健康筛查和早期干预机制

字数:658 2023-11-29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 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新修订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较修订前的内容,此次条例专门增加了“预防支持体系”一章,意在推动构建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支持体系。其中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统筹辖区内资源,设置至少一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服务站点。
  针对学校,条例明确要求学校每学期应当组织不少于5个课时的法治讲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人员库,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的工作评价、考核、激励机制。为加强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条例还对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作了规定。
  为预防未成年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条例专门规定,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相关工作,宣传普及预防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方面的知识,依法查处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规律,条例针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干预、矫治措施,充分体现分级处置的理念。
  此外,条例还对违反刑法相关行为的专门矫治教育作了规定。根据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实践需求,条例规定省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至少确定一所专门学校,按照分校区、分班级等方式设置专门场所实行闭环管理,对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决定应实施专门矫治教育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