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学校可充分发挥课程设置与管理的自主权
字数:562
2023-11-22
版名:新闻
本报综合讯 据浙江省教育厅网站消息,日前,该省发布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学校要充分发挥课程设置与管理的自主权,处理好规范实施和个性发展的关系。
意见要求,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开展国家课程教学,在二年级至八年级分年级开设地方地方课程,为学生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校本课程,指导教师跨学科、跨学段研读教材和课程标准,通过教学观摩、主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落实专题教育。
意见明确,学校要充分发挥课程设置与管理的自主权,珍惜并用足国家方案、省级实施办法留给学校的排课空间。在保证周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要处理好规范实施和个性发展的关系,自主确定各科目周课时数、自主确定每节课的具体时长,灵活开设长短课、大小课,确保各科目在各学段的教学总时长符合省级实施办法规定的课时要求。
为创新课程管理机制,意见要求,学校要建立课程管理委员会,明确管理人员架构,建立健全课程管理长效机制。如建立课程实施方案和校本课程审议制度,坚持“凡设必审”原则,每门校本课程须通过核准才能实施。建立课程实施评估制度,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实施质量和校本课程开发开设情况进行评估、反馈、指导。探索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选课走班制度和课程管理制度,引导学生增强自我管理、自我反思的能力。建立学校与社区及区域内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意见要求,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开展国家课程教学,在二年级至八年级分年级开设地方地方课程,为学生提供分层分类、丰富多样的校本课程,指导教师跨学科、跨学段研读教材和课程标准,通过教学观摩、主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落实专题教育。
意见明确,学校要充分发挥课程设置与管理的自主权,珍惜并用足国家方案、省级实施办法留给学校的排课空间。在保证周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要处理好规范实施和个性发展的关系,自主确定各科目周课时数、自主确定每节课的具体时长,灵活开设长短课、大小课,确保各科目在各学段的教学总时长符合省级实施办法规定的课时要求。
为创新课程管理机制,意见要求,学校要建立课程管理委员会,明确管理人员架构,建立健全课程管理长效机制。如建立课程实施方案和校本课程审议制度,坚持“凡设必审”原则,每门校本课程须通过核准才能实施。建立课程实施评估制度,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实施质量和校本课程开发开设情况进行评估、反馈、指导。探索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选课走班制度和课程管理制度,引导学生增强自我管理、自我反思的能力。建立学校与社区及区域内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